言论

废除死刑是伪善/张木钦

废除死刑的立法过程暴走,反对废死的人惊骇莫名。

死刑存废是世界级的争论性课题,我们从来没有在公开平台讨论过,更没有政党在几个月前的大选中提出这样的主张让人讨论和选择,可是一旦抓到政权,废死突然变成“势在必行”的事了,它只是一个内阁决议,随即就要交付国会强度关山,过程十分粗暴,甚至可说是强奸民意。



死刑或其他刑法是人类追求公平正义的心理需求,最简单朴实的表达方式就是“一眼还一眼,一牙还一牙”,罪与罚相当。

死刑不是功利主义的算计,有关部长说,死刑不能减少犯罪率,所以没必要保留,这就是冷冰冰的功利主义。

死刑更不是念八股,什么“冤冤相报何时了”,古时允许受害者亲手杀仇人可能冤冤相报,如今由公权力替你报仇,哪还可能冤冤相报?

据知还有虔诚的回教国家保留着汉谟拉比法典的精神,犯罪的人是否能免罪,唯一的机会就是求受害者宽恕,如果获得宽恕,罪行就可免。譬如向人脸上泼硫酸,庭判受害人也可以向行凶者脸上泼硫酸,当庭执行,但我看过的一则新闻却说,受害者选择了宽恕。

宽恕是人性的光辉,人间的至善。



然而,我们的政府却抢夺受害人宽恕或不宽恕的权利,一味充当滥好人,是权力的傲慢,人性的伪善。

日本也伪善了十多年,不执行死刑,把行凶的邪教教主麻原和一班追随者关了十多年,终于在最近忍不住把他们秋决了。

纳税人有什么理由养着这班没人性的凶徒呢?当法律不断偏向照顾罪犯的人权的时候,好公民还有什么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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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杀情人6岁儿三司改判 男子监35年逃死刑

(吉隆坡24日讯)在2018年杀害情人6岁的儿子的一名男子,周三获得上诉庭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逃过死刑。 

以拿督哈达里亚为首的三司一致做出上述决定,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曼及拿督阿兹米。

阿兹米表示,加央高庭之前对被告诺莱祖万的定罪并没有错误,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上诉,因此维持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对被告定罪。

“我们(法官)一致驳回上诉人(诺莱祖万)针对定罪提出的上诉。至于处罚,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846法令)于2023年7月4日生效后,可考虑减轻和对这些罪行减刑的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是对所犯罪行进行适当处罚,要么判处死刑,要么判处30至40年监禁并至少鞭笞12下。

“经过考虑,我们一致认为,所强调的减刑并不能证明死刑的合理性。因此,上诉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是成立的。”

“高庭判处的绞刑已被撤销,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刑期从被逮捕的2018年4月19日算起。”

他昨日通过电子司法管理系统上传判决理由时这么说。

根据指控,被告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3时45分至晚上12时10分期间,在加央甘榜仄查威一间屋内杀害慕哈末拉言。

阿兹米表示,被告未能解释受害人身上的多处致命伤痕。因此,上诉庭得出结论是,涉案男子就是犯罪者。

他说,控方第6名证人莫哈末苏海尼医生也确认,死者死因是腹部及内脏受伤和出血。这类伤害可以归类为非意外伤害,受害者的伤害可能是由个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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