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希盟应强化权力制衡/南洋社论

国阵已名存实亡。偌大的一个政党联盟竟然在顷刻间分崩离析,除了让人看到政治最现实及最残酷的一面,也彰显国阵的虚有其表、外强中干。

更令人不胜唏嘘的是,竟然没几个人为国阵的下场感到悲伤或惋惜,而“国阵精神”虚假的一面,更是无地自容。



国阵自成立以来,巫统势力日益膨胀,到了一党独大时,“国阵精神”成为了其掩饰霸权的幌子;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至今,没有巫统以外的国阵成员党被点名,足以印证绝对权力使人绝对腐败的道理。

希盟内阁预料将在7月2日出炉,根据一份有待证实的名单,正副部长的分配颇为均匀,希盟4党及沙巴复兴党各有“斩获”,可谓皆大欢喜。

大马是个实行议会民主的国家,政党的强弱可直接从其议员人数之多寡中反映来,而内阁部长数额及部门的分配,也对一个政党的发展带来不容小觑的影响。

过去61年,国阵就是在这种政治文化中生长,结果到头来一切由拥有最多国席的巫统说了算,而来自巫统,独掌内阁筹组权的首相更是手握无上权力,可在绝大多数国家事务上乾纲独断。



希盟在大选宣言中提到制衡首相权力的必要性,其中包括限制首相的任期于两届,而关于这方面的限制,以民主行动党首的槟州政府身体力行,行政议会已通过首长任期不可超过两次的议决,相信州立法议会随后将通过修宪,接受这项重要的体制改革。

然而,光是官职上的任期限制仍有不足,唯有在政党联盟中真正落实公平公正,那么有关执政党才更能够长治久安。

希盟在土著团结党加盟之前早有协议,将在政治事务上实施“共识”制,而实质上这跟“国阵精神”并无二致,问题在于“共识”制必须时刻奉行,而不是只在需要的时候才将之摆上台。

以古为镜可知兴替,以人为镜可明得失。国阵及巫统是一面镜子,它在提醒希盟政府切莫重蹈其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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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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