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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工作,谁较得利?/江振鸿

新加坡政府日前宣布,从12月1日开始,该国员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雇主提交灵活工作的请求,而雇主也必须于两个月内回复是否批准该申请,若不批准则需给予理由。

我国人力资源部长也表明,在1955年雇佣法令下,我国雇员也可向雇主申请弹性工作安排,雇主也需于60天内回复是否批准该申请,同样的若不批准则需给予理由。

其实,弹性工作包括居家工作这个疫情行动管控令的产物,已成了雇主与员工对立关系的新拉锯战。

首先,先得为雇主说句公道话,并不是所有职务及行业都能弹性工作或居家工作。

一些前线服务工作,包括银行柜台及零售业的服务和销售人员、餐饮业的厨师及招待和送餐员、航空业的空服人员及飞机师等,都无法居家工作。

制造业的工厂生产部员工及一些支援人员例如技术人员,也无法居家工作。

当然,这并不涉及职业歧视,因为所有医疗人员包括医生及护士也是无法居家工作。所以,就连社会地位高的专科医生也得每天经历塞车之苦去医院上班,无法居家工作。

所以,如果您的职务及行业属于以上,就别怪罪雇主小家子气,因为这是工作性质使然。

其实,居家工作,对于劳资双方表面上虽是双赢,然而雇主于无形中却占了较大的便宜。

对于员工而言,最主要是节省了每日上下班的通勤时间,所以拥有较多的私人时间,并可以在不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况下,于弹性的工作中趁机处理一些私务,不必特地请假。

营运成本减少

对于雇主而言,因为员工不需来公司实体上班,所以公司一些营运成本例如水电费可以省却。

有些公司甚至因为需求减少(员工们都居家工作),而缩小办公室的规模,节省租金。

而居家工作的员工们,在不必起早贪黑赶来公司上班的情况下,以睡饱养足精神之态开始工作,生产效率自然高。

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允许居家办公的企业不多,如果您的员工习惯了居家作业后,恐怕将回不去办公室实体上班的模式,保证了其对公司的忠诚度(因为无处可去)。

有雇主认为居家工作影响工作效率,那是因为其公司组织没有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及雇主和雇员之间缺乏有效管理。

最后,也有人说居家办公因为缺乏与同事的实体社交及交流,不利于身心健康及团队合作精神。

此事易也,雇主或团队主管定期安排居家工作的团队聚餐或会议餐,或安排一周在公司实体上班若干天,居家工作若干天的模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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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田李下,还是举贤不避亲仇?/江振鸿

我们的老祖宗有一句充满智慧的老话,即瓜田李下。

记得讲述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当年事迹的电影《安华:不为人知的故事》中,有一幕情节,主角(安华),在成为财政部长后,回到家乡要求其兄弟们从即日起,不能再竞标政府工程,其背后的道理是一样的。

所以青年及体育部长杨巧双的夫婿在未经过公开招标的情况下,获颁雪州政府的电召客货车系统服务(DRT)合约,在法律上,也许是合法,但是在情理及民众感观上,却恐怕难以服众。

我想,民众并不是质疑当中是否有存在贪污滥权的问题,而是质疑其中的利益冲突,因为杨巧双固然并不涉及其中的决策,然而雪州政府却是与杨巧双同属一样的阵营。

有人也许会质疑,身为部长高官的亲属,就算真有能力,难道就不能在公共领域献一份力吗?因为我们的老祖宗也有句老话,即举贤不避亲仇。

所以目前世人只能规范一些包括避免利益冲突的行为准则(Code Of Conduct),以预防这些裙带关系所引发的弊端。

其实,为了公平起见,让批改政府考试试卷的批改官无从知道试卷考生的身分,试卷上只能注入相关考生的编号,并无名字姓名等相关资料。

改革公开招标方式

所以,为了解决避免利益冲突,却又不埋没部长高官亲属的能力才干,当局是否可以改革公开招标的方式,让投标的企业,只展示其能力,并不展示身分背景,让相关项目的遴选官员或决策者无从知道相关企业的身分背景,只能依据企业所展现的能力来颁发合业?

最后,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在尚未进行专业详细调查之前,就主动出来“帮腔开脱“,恐怕在感观上又是一记重拳打在团结政府脸上,让人们很难信服反贪会是中立公平的。

因此,希望联盟竞选宣言之一的承诺,即反贪会首席专员提名人选,必须由跨党派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审查,几时可以开始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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