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嗟来之食/陈金阙

先说一个历史故事《嗟来之食》: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惟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出自《礼记·檀弓下》

故事大意是说:齐国发生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做好饭汤等食物摆在大路边,等待饥饿的人来吃。有一个饥肠辘辘的人用衣袖遮住脸,拖着鞋子,昏昏沉沉地走了过来,黔敖左手端着食物,右手端着汤,对他吆喝道:“喂!来吃吧!”那人瞪大眼睛盯着黔敖说:“我就是因为不吃侮辱我的尊严的食物,才饿成这个样子的。”黔敖追上前去向他道歉,他仍然不吃,最终饿死了。曾子听到这件事后说:“恐怕不用这样吧!黔敖无礼呼唤时,当然可以拒绝,但他道歉之后,还是可以去吃。”



中华文化5000年历史,尤其是春秋战国时代,百花齐放,有很多这类醒世小故事,读来很有趣味,也让人借古鉴今,警惕自己。

林财长坐上神台已久,又是受英文教育之故,应该很少机会阅读这类历史故事。虽说林财长很少纳谏,笔者就不避讳,即使白费心机,也大胆加以说明。

辅助单位反客为主

拉曼大学学院拨款之事,已触动华社的神经,几乎每一篇评论,都苦口婆心的要求政府再三考虑;可是,林财长这回出招,打的不是要害,反而是侧击旁敲,针对他的3000万令吉拨款,加以保证钱一定有,不是发口水炮,还找了个校友会来管理这笔拨款,完全忽略了拨款下放,惠及学生的主轴。



我希望我会错意的由有关单位指正。我对着报章的新闻,读了又读,感到很奇怪。其一,这笔拨款交给拉曼大学学院校友会,而不是其他单位。为什么是这个校友会?校友会给我的理解是负责校友联谊,同时感恩母校,配合母校的发展,适时回馈母校。而学校的行政(和开销),有如一家公司一样,当然是由董事会负责,怎么找来个辅助单位反客为主?至于说董事会政治色彩过浓,这句话他应该对玛拉讲才对,华社对拉曼办校,自有一套监督方法,比玛拉有效得多;质疑一个董事会滥权,要不就换掉它,要不就举报它;动用政治权力来施压,只怕事倍功半。别忘了,政府的权力由人民选举赋予,民间反弹的力量不可忽视。

另一个奇事:要一个校友会“尽早”设立基金会,然后接受拨款下放,这大概是开了拨款的先河。这个基金会的成员很奇怪:涵盖拉曼校友会、财政部代表以及“拉曼学生代表”(!)。恕笔者愚钝,为什么扯个“学生代表”出来?这又不是办学会活动?拨款不管是发放至部门或者学生,学生代表都应该只是“争取”或“监督”,而非爬到学校行政单位的头上“决定”,是吗?这也揭露林财长的试图亡羊补牢,但是其独断专横以致本末倒置而不自知。人民从来没有怀疑您有能力下放3000万,人民希望的是您不要借剿马华来为难/羞辱拉曼,可现在,学校的行政也被您的一意孤行搞得乱七八糟。

扛上拉曼唱独角戏

上述的故事,说的是饿者宁愿饿死,也不愿为了饱腹被人羞辱;同样的,该校友会应该了解自己的定位,拒绝政府的献议,而不是急急忙忙、兴高采烈的“被选中”了,快点来设立基金会。俗话说:“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活”,国阵执政的时候又不是没有这种损及尊严的动作,只不过,那时挡的人是马华,转过身来被反对党(尤其是行动党)臭骂。现在的情况,换成是行动党魁羞辱华社教育(虽然他说他是马来西亚人,但是他确实是华人;虽然他说他是针对马华,但是他确实又伤害了拉曼),支持行动党的华社当然很不是味道。拉曼校友会一步走错,只怕成了急“功”近“利”,将来成为历史罪人呢!

不过,最重要的是,故事说那饿者矫枉过正,人家知错道歉了,他还是选择饿死,所以在行动上他也不对。这里,即使行动上林财长“可能”已经知道做错了,他可没有道歉。于是,那100万还是3000万令吉,都变成了“嗟来之食”:“喂!太小碗?给你大碗一点,吃!”、“喂!听话!快快去办个基金会!”这是大忌。从头到尾,就是他个人扛上拉曼这事;顾及玛拉学院的拨款之钜,内阁全员没有谁出声,大概是知道名不正言不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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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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