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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英案影响希盟/南洋社论

槟城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周四(30日)被控贪污案轰动全国,这宗不算突如其来的法庭案件,势必使到朝野政党的关系进一步恶化,更因此点燃希望联盟,尤其是民主行动党支持者心中的怒火。

当今年5月反贪污委员会开始调查林冠英以低价购买独立式洋房之后,他最终将难逃法律告诉的传言即甚嚣尘上,只是政府相关单位于29日下午如临大敌般扣留堂堂一位州首长之举,却难免让人诟病。



希盟和行动党支持者的愤怒不难理解,但愤怒归愤怒,一切还是得依法而行,因为没有人可以逾越律法,是法治国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就在林冠英遭到拘押之后,坊间随即传出谁将代任槟州首长职位的猜测,被点名的人有两个,一个是行动党槟州主席兼行政议员曹观友,另一人是槟州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兼第一副首长拿督拉昔。

其实,任何被告在法庭定罪前都是无罪的,根据这个“无罪推定”论,加上本身并非联邦公务员,林冠英大可继续担任首长职,但如此一来,则将有违反对党向来要面对法律诉讼的政治人物,在洗清罪名前请假的主张。

林冠英的贪污案,由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亲自主控,这也是阿班迪自去年7月上任以来,首次亲临法庭办案,可见政府当局的郑重其事,由此审视,这起案件的审讯进度应该会相对快速。

对于槟州首长职位,行动党代主席陈国伟强调,林冠英被控贪污纯属“政治迫害”,故此,其首长职不应受到影响。



陈国伟之说固然有见仁见智之处,但案件最终判决不利于林冠英的可能性,行动党却不得不未雨绸缪。

目前,槟州的40个州议席当中,行动党19席、公正党11席、伊斯兰党1席及巫统10席,从政治现实来说,万一林冠英丢官,接班人应该是行动党人,公正党不该有太多异议。

虽说拉昔是槟州第一副首长,但这个职衔只是一个虚名,完全没有法定地位,因此,以第一副首长职位去争取升正,最后不会达到目的,只会坏了公正党和行动党本来已经出现嫌隙的盟友关系。

去年2月,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因鸡奸罪名而第二度入狱后,民联即时阵脚大乱,且导致7岁民联走向破局,而随后成立的希望联盟,表现却大不如民联,这个现象跟希盟群龙无首大有关系。

所谓蛇无头不行,当安华在希盟的影响力开始趋弱的今时今日,若身为秘书长的林冠英无法继续领航行动党,那么,希盟在来届全国大选的表现,或许已在国阵的掌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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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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