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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性侵儿童案遭勒索 释照亮不满2男获释

(芙蓉10日讯)“法师涉性侵儿童”案被判表罪成立的法师释照亮,报案指遭勒索,警方扣留涉嫌勒索他的两名男子,却在一天后获释。

释照亮说,据了解,两人是在星期一被扣留,而他在昨日前往警局购买口供时,得知星期二已获释放。

他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本身于2019年1月16日至22日期间,被扣留在柔州昔加末扣留所,当中一天被押往昔加末警区录口供,当时一名陌生男子敲门告诉查案官要见他,虽查案官拒绝,但对方却一直提出要求。

他说,当初以为是信徒,所以同意见对方,讵知进来的却是两名男子,还开口说只需分别给予他们300万及200万令吉,即日销案,因此当时生气的叫对方去找律师。

称索钱即日销案

他也说,两人离开后,他向查案官申诉遭对方勒索,查案官表示可以报案,并建议先咨询律师意见。

他说,不能接受如此的勒索,因此希望能通过法庭审讯来还他的清白,因此本身被正式提控时,便把此事告知代表律师,于本月5日到昔加末警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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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证人:学生要解惑
法师称按摩助阳具增长

照亮法师向支持者挥手。

(昔加末10日讯)“法师被控猥亵3少年案”今日续审,此案另一名证人中学教师陈顺友供证时称,第二名受害少年向他透露,被告照亮法师以“让少年阳具增长”为借口,按摩和吸吮受害少年的下体。

在太子城国中执教的陈顺友指出,他于今年1月5日下午接获一名来自他校学生的来电,指有事要与他面谈,他们随后于隔天(1月6日)晚上在昔加末妙音净宗学会的会议室见面。



陈顺友也是妙音净宗学会秘书和教育组主任。他说,案中3名受害少年都不是他服务中学的学生,他之前是通过该学会的生活营、佛学班和中学制服团体联办的活动,认识拨电给他的第二名受害少年。

他指出,陪同第二名受害少年前来会面的两名友人,也说曾经历与前者相同的遭遇,而当时的主要发言者是前者。

陈顺友在主控官苏丽雅娜副检察司引导下告诉地庭,第二名少年指说被慈光亭的照亮法师按摩和吸吮下体,而法师当时表示这种按摩吸吮疗法可以增加阳具的长度。

受害者称多人被吸下体

“第二名受害者看来一度相信被告所言的‘按摩吸吮下体是一种疗法’,不觉得本身已被猥亵和侵犯,后来心里起疑后才约我见面求证。”



他说,第二名受害者透露不只自己一人,其实还有很多少年被法师按摩吸吮下体,例如陪同而来的两名友人,不同之处是自己的遭遇就在会面前一天,两名友人则是发生在更早之前。

陈顺友在聆听第二名受害者的陈述后,认为事态严重,并在学生同意下,当天即联络昔加末佛理研修会主席徐光莲。

陈顺友说,他、徐光莲、上述3名学和和另一名学生于1月10日下午见面,学生们向徐光莲陈述本身的遭遇后,徐光莲即刻联络马佛总,较后也把案发经过转达给马佛总一名理事法师,同时建议学生把遭遇告诉父母,由父母决定如何处理。

他较后也和一些受害者的父母见面。

他说,第二名受害者曾连续2年参加该学会的生活营,之后数次出席该学会的活动,因此他认识该少年。

他坦言,该少年首次参与生活营时被发现抽烟,但在隔年,少年的行为变好且有领导能力,不再抽烟。

照亮法师面对4指控

照亮法师共面对4项涉及3名少年的控状。

第一项控状指他于2018年3月某日下午约3时,在昔加末慈光亭猥亵一名约15岁的少年。第二项指控状指他于今年1月5日早上约10时,在上述神庙猥亵一名约16岁的少年。

第三项控状指他于2017年8月4日早上约9时,在上述寺庙猥亵一名约15岁的少年。第四项控状指他于2017年8月18日,在同一寺庙猥亵第三项控状的当事人。

被告涉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原名曾国宝的照亮法师(54岁),今早在10多名信徒陪同下到地庭面审。法官拉希达择定于11月24日续审本案。

本案的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益今日缺庭,由两位律师黄永康和王家乐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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