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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要求撤SRC洗钱案 高庭延长一个月陈情

(吉隆坡6日讯)高庭允许再延长一个月,让控方告知法庭有关总检察署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寻求撤回他所面对的另3项涉及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状提呈的陈情书,所作出的决定。

在今日进行案件管理时,主控官阿斯洛夫副检察司提出了延长时限的口头申请,获高庭法官慕尼安迪允准。

阿斯洛夫指出,控方打算在下个月之前做出决定,但他不能透露结果是正面或负面。

然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告诉法庭,此案已拖延太久,因此他要求法庭裁定纳吉释放但不等于无罪(DNAA)。

“我们早在2023年7月31日就提呈陈情书。”

他说,就事实而言,相关的陈情内容没有改变,但辩方至今还没有收到总检察署的任何回复。

“鉴于提交陈情书已两年了,我能否正式询问法官阁下,您是否愿意就此裁定纳吉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沙菲依强调,辩方只是要求裁定释放但不等于无罪,如果控方想重新审理此案,他们可以随时这样做。

阿斯洛夫表示,控方将把此事交由法庭酌情处理。

6·11进行案件管理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随后择定于6月11日进行案件管理,并命令纳吉当天须出庭。

此外,慕尼安迪也要求控方须准备就辩方的释放但不等于无罪申请提交意见。

2019年2月3日,纳吉对3项洗钱控状均不认罪,否认通过3个名为“Amprivate Banking”的银行户头接收27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他被指于2014年7月8日在拉惹朱兰路大马银行集团大厦的大马银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高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高庭在2020年宣判,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的纳吉,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在联邦法院于2022年8月23日维持他的定罪和刑罚后,从当天开始在加影监狱服刑。他针对高庭的判决提出上诉,但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驳回。

接着,他在2022年9月2日寻求特赦,特赦局过后予以减刑,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则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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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诉前总检长藐视法庭

(吉隆坡23日讯)首相纳吉已向法庭申请准令,以在附加谕旨事件上对前任总检察长(现任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采取藐视法庭程序。

纳吉通过律师团于本月21日入禀准令申请。

律师团队Messrs Shafee & Co 今日发文告说,阿末特里鲁丁在担任总检察长期间,未能披露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签发的王室附加谕旨,该谕旨被指跟允许纳吉居家服刑有关。

文告说,纳吉的长子拿督莫哈末尼查是从彭亨王宫王室办公厅,获取该份由第16任国家元首陛下发出志期去年1月29日的附加谕旨。

文告说,彭亨王宫王室在已于1月4日的信函证实存在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

“这份文件直接发给时任总检察长阿末特里鲁丁供执行。所以,阿末特里鲁丁对附加谕旨是知情的。

“阿末特里鲁丁指示下属误导在审理启动司法审核程序申请的高庭,并指附加谕旨之说,纯属猜测,而且是传闻证据,即使阿末特里鲁丁知道这番言论不属实。

“纳吉指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前总检察长有责任在法庭上讲真话。”

上诉庭于今年1月6日,批准了纳吉的上诉申请,发出准令给纳吉启动司法审核程序,及寻求法庭谕令政府或另外6方回应,以及确认有关的附加谕旨。

总检察署不服上诉庭裁决,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并于4月28日获得准令。联邦法院定于7月1日及2日开庭审理此案。

纳吉于2022年8月23日,在联邦法院驳回其针对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所涉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成的上诉申请后,即日入狱服刑,刑罚为监禁12年和2亿1000万令吉罚款。

之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于今年1月29日开会后,于2月2日发文告指纳吉的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也减至5000万令吉。

总检署:纳吉违庭令

针对此事,总检察署今日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对前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展开藐视法庭的行动,其实涉及还有待联邦法院审理的问题,而且在高庭已谕令暂缓所有诉讼程序下,纳吉已违反法庭的庭令。

总检察署因此将毫不迟疑的要求法庭,以滥用法院程序为由,撤销纳吉的准令申请。

总检察署是针对指纳吉已在本月21日入禀准令申请,以对阿末特里鲁丁展开藐视法庭行动的报道,发文告作出上述回应。

纳吉的律师团队Messrs Shafee & Co今日发文告指纳吉已向法庭申请准令,以在附加谕旨事件上对阿末特里鲁丁采取动藐视法庭程序。阿末特里鲁丁目前是联邦法院法官。

总检察署也说,阿末特里鲁丁出任总检察长时,已履行了符合该职位的宪法职能的职责。

“有关指控他误导法庭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而国内最高的法庭还在审理有关的问题。在上诉未有结果前就启动藐视法庭程序,是不当、为时过早产及有偏见的。

“总检察长署促各方允许联邦法院在没有压力、猜测或外来行动,以致干扰正义的运行下,对法律和事实问题审查和作出决定。正义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受到维护,而不是通过公开声明或中间禁止令。”

总检察署在文告中指出,纳吉在准令申请中所提出的议题,将由联邦法院在今年7月1日和2日开庭审理。

文告说,高庭是在今年4月28日暂缓所有的审讯,直到联邦法院审结上诉。

“高庭也在今年5月22日,书面确认所有被暂缓的审讯包括跟本案有关的现有一切的诉讼程序,包括藐视法庭的程序。

“任何在暂缓期间开始或继续当前藐视法庭诉讼的尝试,已违反法院命令,影响司法公正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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