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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鲁:听命于刘特佐 “以为是遵从纳吉意愿”

(吉隆坡16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说,他听命于刘特佐,是因为他相信后者的指示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意愿。

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资金的滥权和洗黑钱案于今日续审,沙鲁作为第9名控方证人,继续出庭供证。

辩方代表律师旺阿依祖丁在盘问沙鲁时,要求后者解释为何他当初不公开刘特佐在1MDB公司事务上所扮演的角色。

沙鲁解释,刘特佐当初在登嘉楼投资机构(TIA,1MDB前身)事务上的过度参与,已引起巫统人士的负面情绪,因此当中央政府接管TIA并将之易名为1MDB后,有关刘特佐的角色需获保持低调,以不在任何1MDB董事局的讨论中正式提及刘特佐的名字。

否认掩护刘特佐

沙鲁否认他当时是在掩护刘特佐,并把后者的利益置于1MDB公司之上。

沙鲁供称,他遵循刘氏的指示是因为他相信那是出自纳吉所要,惟他坦言从未就此向纳吉求证。

旺阿依祖丁主张,沙鲁把刘特佐的名字排除在1MDB董事局的讨论之外,真正原因是因为沙鲁与刘特佐及1MDB公司前法律顾问卢爱璇(译音)等人同谋,欺骗该公司以挪取公司资金。

沙鲁以“不同意”否决上述主张。

不知1MEL汇出5.7亿美元

另外,沙鲁证实,1MDB董事局没获告知有关1MDB Energy有限公司(1MEL),于2012年把5亿7694万3490美元汇入Aabar Investment PJS有限公司的银行户头内。

旺阿依祖丁主张,虽然沙鲁知道上述的大笔资金已从1MEL汇出,但他当时故意向1MDB董事局关隐瞒此事,惟遭沙鲁否认这项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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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亿美元汇刘特佐公司 查案官:非大问题没查问

(吉隆坡24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一名查案官不认为汇款7亿美元给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公司,是什么重大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了解,是否曾发出这项指示。

查案官诺艾达今日在法庭供证时说,她不认为纳吉有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一名高级执行员汇款,是重要的问题。

诺艾达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旺阿兹万:你有没有问纳吉,转移10亿美元投资额的70%款项指令是否来自他?

艾达:我只是问沙鲁(时任一马公司总执行长)而已。

旺阿兹万:你有问纳吉吗?

艾达:没有。

旺阿兹万:你不认为你应该问纳吉吗?

艾达:不,我认为这不重,要。

纳吉被控和刘特佐同谋窃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数百万令吉。纳吉面对涉及22亿8000万令吉的25项滥权和洗黑钱控状。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转给Good Star。

控方也指沙鲁与开曼群岛实体PetroSaudi Holding签署了合资协议。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接受律师指纳吉并没有指示沙鲁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卡曼群岛的公司签署协议。

不过她不认同律师指沙鲁是刘特佐的同谋。

她说“我相信所有跟刘特佐有关的行动,都是基于纳吉的指示。

案件续审中。

图将里扎诉讼移另一高庭
1MDB申请被驳回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试图将其针对电影制片人里扎及其制作公司的诉讼,移至另一高等法庭的申请,已遭吉隆坡高等法庭驳回。

里扎的律师法尔汉沙菲和吉纳维芙表示,上述裁决是由司法专员拉惹阿末莫查努丁所做出的。

律师表示,该申请因管辖权理由被拒绝。

他们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决定意味着里扎案的审判将在拉惹阿末莫查努丁的管理下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定于10月开始。

去年,高庭定于今年10月16日起,审理1MDB及其3家子公司起诉里扎,涉嫌挪用2亿5000万美元制作电影及购买房地产的案件。

1MDB的3家子公司分别是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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