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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警方传唤助查 黄业华:最重要的是证人

(吉隆坡7日讯)明福民主促进会主席黄业华呼吁警方针对赵明福命案展开自由及专业调查,同时考虑寻求国际调查专家协助,确保案件水落石出。

他说,此案过了近16年,当务之急是找回当年被指涉及此案的34名反贪会官员,再次录口供。

黄业华今天下午前往雪州警察总部接受警方传唤,为重新调查此案提供资料后向媒体说,上诉庭于2014年裁决,赵明福的死亡是由一名或多名身分不明的人加速和导致的,其中包括反贪会官员。

“赵明福在坠楼前已受伤,所以此案涉及刑事成分,反贪会必须负责。”

他希望警方根据上诉庭的判决,从谋杀角度展开深入调查。

黄业华欢迎警方早前重返赵明福命案现场,使用先进的立体扫描仪器与无人机等,重组案发过程现场。

他表示,当年在第14层楼的反贪会雪州总部已经搬迁,如果要在现场寻找证据并不容易。

“目前最重要的是证人。”他说,他为此准备一份当年的资料和新的资料给查案官。

黄业华是于周三接获警方传召的通知,警方在传唤他的1个多小时,把他当年的报案内容调出来,询问他是否需更新或有任何补充。

到场声援的是行动党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

“我们可以看到警方此次积极及主动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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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赵家的期盼与法治坚守/林恩霆

谈起赵明福的案件,至今仍有人愤愤不平地质问:“难道赵明福就这样死得不明不白吗?” 

这个质问合理,也情有可原。但若放在法律的天平上,却未必合乎法理。

从赵明福坠楼身亡那一刻起,历届政府,无论是国阵还是希盟,都曾试图从各个管道寻找案件真相,“绝不包庇”的承诺也反复出现在政坛言语之间。然而,承诺不包庇,并不代表可以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仓促为某些人定罪。

反贪会当年负责为赵明福录口供的官员,有没有错?有。错在未能防止悲剧发生,错在对制度、程序和人命的漠视。

但错与罪之间,尚有距离。至今为止,无论是国阵政府时期设立的验尸庭,还是希盟政府上台后重启的调查,始终没有发现任何明确证据,能够支持“有人将赵明福推下楼”的指控。

赵家要求警方以谋杀方向处理案件,这份坚持本无可厚非。但若警方手中并无支持谋杀的表面证据,又如何能将此案直接列为谋杀处理?司法体系不是用来迎合情绪的工具,也不能为了慰藉某一方,就制造另一方的罪与罚。

无意冒犯死者,也理解赵家的痛苦,更怜悯赵尔家自小失去父爱,但必须坦白说,这些年赵家对调查的期望,似乎已不再是“寻找真相”,而是“确认一个早已认定的真相”。换言之,除非结论是“当日官员有罪”和收到法律制裁,否则赵家都难以接受其他任何可能性。

验证信念工具

若立场早已成形、答案早已设定,那调查便不再是通往真相的旅程,而只是验证信念的工具。

在这样的前提之下,赵家其实也无须继续向希盟政府、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执法机关,甚至行动党争取重启调查。因为他们想要的,或许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真相”,而是他们心中早已预设的唯一“真相”。

我挺赵家,是因为他们确实曾被行动党摆上政治舞台,多次被用作“反对不公不义”的象征。家属理应在希盟与行动党掌权后,获得国家层面的认真对待与正义的回应。

但我也必须强调,这份正义不该以牺牲其他无辜者为代价,也不该以“必须有人伏法”为最终目标。我并非试图为反贪会开脱,而是想厘清“有错”与“有罪”的界限。

若我们连“真相未明之前,不可妄下定论”都做不到,那我们与我们曾痛斥的专权体制,又有多少分别?无意否定赵家的坚持,只是希望我们别忘了,法治的精神是“疑罪从无”,真相也不该由情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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