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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挑战恢复回教徒身分 联邦法院5月3线上宣判

(布城19日讯)联邦法院择定于5月3日,对一名37岁女子上诉寻求推翻上诉庭恢复其回教徒身分的决定,作出最终裁决。

该女子的律师苏仁德拉受询时告诉马新社,他接获法庭来信通知上述下判日期。

据马新社所见,该信函通知,法庭将通过Zoom视讯应用程式在线上宣判。

由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林添钻和拿督阿布峇卡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于今年2月19日听取代表该女子的律师、雪兰莪回教宗教理事会(MAIS),以及代表雪州政府的雪州法律顾问的陈词后,宣布保留裁决。

该女子对上诉庭于2023年1月13日以2比1多数票,作出恢复她回教徒身分的决定,提出上诉。 

这名女子说,她于1991年被母亲单方面改教至回教时,还是个孩子。

她说,她的母亲在与父亲离婚后嫁给一名回教徒男子,尽管她已皈依回教,但母亲和继父允许她继续信奉她与生俱来的兴都教。

2013年12月12日,该女子向吉隆坡回教高庭入禀诉讼,要求宣判她不再是回教徒,但2017年7月20日,回教高庭驳回其诉讼,回教上诉庭也于2017年8月1日驳回其上诉申请。

随后,她向民事高庭提出诉讼,要求宣布本身不是回教徒,并将MAIS和雪州政府为答辩人。

2021年12月21日,莎阿南高庭批准该女子的诉讼,并宣判她不是回教徒,但在MAIS和雪兰莪州政府提出上诉后,上诉庭推翻高庭的判决。

去年5月23日,该女子获得联邦法院的准令,以就6道法律问题提出上诉,联邦法院于今年1月16日首次审理其上诉,接着定于今年2月19日继续聆审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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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秀虹3子保非回身分 玻宗教风俗理会尊重裁决

(加央15日讯)玻璃市宗教和马来风俗理事会(MAIPs)尊重司法裁决,接受联邦法院拒绝四造发出上诉准令,让华印混血母亲罗秀虹的3名孩子不是回教徒的身分得以维持。

玻璃市州王储兼玻州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主席端姑赛费祖丁于昨日联邦法院三司作出上诉裁决后,发文告御示,这是我国司法界的一项重要的历史性裁决,而理事会接受裁决,因为该会向来忠于国家原则推崇的“维护宪法”及“尊崇法治”两大原则。

殿下也为3名孩子祈祷,祝福他们出人头地,过上更好的人生,并希望他们往后的生活美满与幸福。

以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三司,昨日在聆审申请人和答辩方的陈词后,一致作出上述裁决。

另2名法官分别是丹斯里纳丽妮和拿督阿布峇卡。 

上诉庭三司于1月10日一致裁定,3名未成年孩子遭父亲单方面改教的决定违法,因此撤销罗秀虹的3名儿女于2020年7月7日,获玻璃市改教事务注册官发出的信奉回教证书。

随后,玻州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玻州政府、回教徒登记官及玻州宗教司莫哈末阿斯里入禀联邦法院寻求取得上诉准令,以推翻上诉庭的上述裁决,并将罗秀虹列为答辩人。

罗秀虹的代表律师为斯里姆鲁甘、古娜玛拉和田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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