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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柬稻米投资” 2妇女各痛失5万元

(关丹2日讯)2名妇女在7年前参与一家所谓投资公司的"柬埔寨稻米投资计划",至今分文未获,各痛失5万令吉老本。

彭亨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华兹警监今日发文告指出说,75岁女事主在女儿及亲友的陪伴下,于2014年6月到关丹一间酒店参加上述"柬埔寨稻米投资计划"的路演,并同意加入及各认购一块5万令吉的稻田。

"同月份,事主要求孩子把5万令吉支票交给该公司的投资代理,并在同年8月签署合约,合约指事主将每三个月获得回酬5万2000令吉,为期3年。

"不过,直至报案,没有收到任何回酬。"

另外,另一名65岁女事主同样在2014年6月加入该计划并认购5万令吉,至今也未获分文回酬。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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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欺骗丹斯里150万 工程公司董事被控

(吉隆坡17日讯)一名工程公司董事涉嫌借国油公司项目名义,欺骗一名拥有丹斯里头衔的退休人士约150万令吉,今日被控上地庭,但他否认有罪。

43岁的被告尤斯马迪尤索夫,被控欺骗卡米尔加米尔(68岁),使其相信可从国油公司在登嘉楼甘马挽的供应物资项目获利,而交付150万令吉给被告,事实上被告并没有来自国油公司的任何批准信。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2023年1月10日在白沙罗高原的一家律师楼犯下该罪行,根据刑法典第420条,若罪名成立,可判处不少于1年且不超过10年的监禁,并处以鞭刑和罚款。

副检察司阿克马扎都建议被告保释金为30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

来自登嘉楼勿述的被告没有聘请辩护律师,他向法官求情时说,因本身中风需要购买药物,希望可以降低保释金。

“我的弟弟今天做我的我担保人。我只能支付2万到3万令吉的保释金,因为我还需要养家。”

法官阿兹鲁达鲁斯批准被告以4万令吉外加一1名担保人保外,案件择定6月21日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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