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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议员儿子涉打人案 情侣申诉受害者反遭扣留


(槟城12日讯)“前议员儿子涉及打人案”中,一对情侣申诉是受害者、并称报警后反遭警方扣留助查,深感委屈及留下阴影,希望警方尽快完成调查,还予公道。

这起事件是今年5月11日,凌晨2时在苏丹阿末沙路(红毛路)的一家咖啡厅发生,事发过程被拍摄视频并在网上流传。

19岁青年林世豪(学院生)与26岁女友杨惠琦(商人)今日透过槟州民政党投诉局主任黄义恩,召开新闻发布会,交代事情来龙去脉。

援引持械骚乱条文调查

根据林世豪的报案纸,他是5月11日凌晨2时与女友光顾该咖啡厅时,看到一堆陌生人在吵架,在互掷玻璃杯时,玻璃碎不慎割伤他的腿。他上前表态希望对方不要再在他的座位旁吵架。之后,一名不认识的华裔男子就上前挑衅,而就在他及女友想离开该咖啡厅时,遭对方推了一把及殴打脸部。

林世豪说,他与女友离开咖啡厅后前往警局报警及验伤。直到5月16日下午接到警方来电,促他及女友到警局录取口供,没想到在录取口供后遭警方扣留,事后才知道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48条文 (持械骚乱)调查。

“事发后,每天都感到很压力,担心是否又会被传召问话。”

林世豪的母亲蔡女士说,对于儿子在录取供后被警方扣留,感到很疑惑,希望警方能早日公布调查结果,还儿子一个公道。 

林世豪的父亲称,儿子在录供后被扣留时,还被拷上手铐及穿上橙色扣留服,至今儿子仍留下阴影。

心有余悸睡不稳

杨惠琦说,虽事隔一个月,仍心有余悸,睡都不安稳,手机响起也不敢接听。

黄义恩则指会协助事主向警方了解调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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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小生遭打破头缝5针案 高庭判前教师赔8.5万

(莎阿南11日讯)士拉央一国小二年级学生遭教师用扫把殴打至流血并导致头部缝5针案,高庭今日裁定学生上诉得直,涉案前教师需赔偿8万5000令吉。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哈芝扎卡欣推翻士拉央地庭,驳回针对60岁女教师诉讼的裁决,并批准现年13岁的学生(由父亲代表作为原告)所提出的上诉。惟高庭维持地庭的判决,即驳回对校长和政府作为第二和第三答辩人的诉讼。

哈芝扎卡欣在宣读判决时说,法庭认为第一答辩人(女教师)用扫把吓唬学生遵守指示的行为,在这个年代并不鼓励。

“教育领域须在教育学生方面取得进步,每个教育工作者都应该了解国内时下法律所规定的儿童保护权利。发生此事非常不幸,这不应该发生在学校,因为学校是教育儿童的机构,希望这将是一个教训,不要再发生了。”

哈芝扎指出,此案存在明显错误,因此高庭可以介入。

“本法庭驳回地庭的裁决,第一答辩人需支付1万5000令吉的一般损害赔偿,另还需支付7万令吉的惩戒性损害赔偿和5000令吉的上诉费用。”

原告律师为阿兹米尔和诺扎利哈;女教师的代表律师为鲁斯兰哈山和莫哈末扎里;高级联邦检察官为诺艾法则代表校长和政府。

有关学生是由父亲作为代表于2022年10月17日入禀法庭,起诉女教师、校长和政府,但士拉央地庭于3月20日驳回学生的诉讼。

受害学生指教师扫把打头

当年8岁的受害学生于2019年10月18日下午3时,在马来文课上与另一学生看到女教师拿着扫把追赶另一学生。

受害学生说,当他返回座位时,女教师突然用扫把殴打其头部,导致他受伤并大出血。

鹅唛一家诊所检查后发现,受害学生的头顶受伤并缝了5针,头部还要缠着纱布包扎伤口。

随后,受害学生父亲于同日下午6时45分到警局报案,要求女教师作出解释,而女教师称殴打学生是因为他在上课时没有在座位上。

受害学生在诉讼中称,所有答辩人未能确保他在上课期间,得到适当指导和处于安全状态,导致女教师对他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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