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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SRC案新证据 联邦法院驳回纳吉上诉申请

(布城16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上诉申请 。

以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五司,今午一致裁决,驳回纳吉在他被控7项涉及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资金的控罪案件中,要求提呈和纳入新证据的上诉申请。

东姑麦文在宣判时指出,纳吉提出的这项申请没有理据,而上诉庭驳回其申请是属正确裁决。

“我们不认为(上诉庭裁决)有出现可上诉的错误,因此驳回这项上述申请。”

纳吉是于2021年12月1日,在他被判7项涉及挪用SRC公司资金的控状罪成而提出上诉的案件中,向上诉庭申请为该案提呈和纳入新证据。

不过,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三司在去年12月7日一致裁决,驳回纳吉的上述申请。

上诉庭接着在去年12月8日,驳回纳吉为他被高庭判处7项涉及挪用SRC公司资金的控状罪成裁决和刑罚,而提出上诉的案件。

高庭是于2020年7月28日裁决,纳吉被控7项涉及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控罪,即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1项滥权控状罪名成立。

“证据”涉1MDB案非SRC案

东姑麦文指出,法庭看不到纳吉的新证据,与他被控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资金的案件有何关联。

她在发表裁决时说,这项纳入新证据的申请也未满足法律的要求。

她指出,法庭未看到所寻求纳入的证据与此案有何关联,因为这方面的指控是跟另一宗在高庭审讯,也就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审讯有关,而非目前这宗案子(SRC案)。

“我们不同意上诉人(纳吉)的论点,也就是只有在不考虑控状的情况下,才可根据‘课题’评估证据的相关性。我们认为,某一案件中的课题与控状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这些课题在概念上,与民事案件中审理的课题没什么区别,它们回归到诉状中所提出的‘诉讼理由’。

关键在“是否知悉”巨款

“以此类推,刑事案件中的课题将回归到控状和控状的元素。在本案,课题为上诉人是否知悉一笔为数4200万令吉的款项。

“我们没看到所建议纳入的新证据,与‘是否知悉’这一课题,有何关系。”

她也说,新证据申请的表述过于广泛,以及未能明确指出所提呈的证据类型。

东姑麦文提到,在支持宣誓书及支持申请的另一份宣誓书中,并未具体说明传召这些证人的理由,或这些证人将证明什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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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会挑战纳吉减刑 律师:间接质疑元首赦免权

(八打灵再也6日讯)一名律师认为,大马律师公会提出司法审核,以挑战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减刑与减少罚款的决定,是间接质疑国家元首赦免的权力。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律师山瑟星将该司法审核申请形容为“不明智”之举,因为尽管国家元首需遵循委员会的建议,最终赦免权是在国家元首手上,而不是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

山瑟星在脸书发文说:“因此,若你不满意纳吉获特赦(刑期减半),意即你也不满意国家元首行使赦免权。”

他说,司法审核缺乏律师的参与,尽管有238名律师支持该申请,只有一名律师反对,但却有2万2146名律师,连投票都懒得去。

在Amir & Rajpal Ghai律师事务所于4月26日向高庭提交的申请中,代表大马半岛数万名执业律师的大马律师公会入禀法庭,寻求声明特赦委员会的集体决定是违法、违宪且无效。

该公会也要求对特赦委员会发出庭令,以撤销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的决定。

特赦委员会于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期从12年减至6年,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70岁的纳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预计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

律师公会寻求永久禁令
限制纳吉特赦申请

大马律师公会也寻求永久禁令,限制纳吉或其代理人向特赦委员会提交任何赦免或缓刑的申请,直至其所有刑事指控都已完结。

对此,山瑟星也抨击该禁令申请,与赦免程序有关的事项,是不可被审理的。

“律师的职责是在法庭上为被告辩护,而不是让他们被定罪或判刑。

“大马律师公会所作出的事已违背律师的利益。”

他也质问大马律师公会为何要“履行总检察长的职责”,而总检察长也是赦免委员会成员。

“既然连总检察长都可赦免纳吉(减刑),为何律师公会要如此焦虑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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