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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特赦附录案】资深律师:苏丹可派代表供证

(莎阿南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质疑特赦文件中的一项附录案件,资深律师认为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可被传唤作证,惟证词只能由苏丹陛下的法律代表在法庭上提供。

资深律师莫哈末哈聂夫说,特赦或附录令属于官方事务,可由陛下的法律代表作证,因为国家元首或苏丹不能像普通人一般被带上庭,因为这会玷污苏丹的地位。

“除非殿下是严重犯罪案审讯的直接证人,例如谋杀。如果陛下是事件目击者,陛下就必须出庭作为直接证人作证。”

他受《阳光日报》询问时说,只有特定案件会下令在内庭进行审讯,即进行闭门审讯。

这涉及几件事,包括考虑安全问题,有时不直接涉及国家安全,但关系到国家尊严。

他说,法庭可以根据2012年法庭条规第53条,酌情决定是否在内容审讯。
 
吉隆坡高庭昨日聆审纳吉要求居家服刑的司法检讨申请,但考虑到辩方所呈的宣誓书内容敏感,因而获准进入内庭审理。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称,此举(内庭)是为了方便他透露以宣誓书支持纳吉申请的“关键证人”身分。

纳吉是在4月1日,为寻求高庭谕令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作出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而向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准令。

根据纳吉的申请通知书,他寻求高庭谕令答辩人证实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于1月29日,在批准让他减刑的主要谕旨中,也存在有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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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元首征求意见时才建议 软禁纳吉1MDB结案后定夺

(多哈15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认为,国家元首只需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结案后,才考虑是否批准纳吉软禁。

安华说,他只会在陛下征求意见时,才提出上述建议,陛下的权力不会被忽视。

“如果陛下要我给意见,我会跟陛下说‘陛下,请经过这个程序。’”

安华在出席卡塔尔经济论坛的“与马来西亚首相对话”环节,回答彭博社电视东南亚区记者哈丝琳达的提问时这么说。

安华认为,各方应关注正在进行的1MDB案件审理,而不是最近提出的纳吉软禁问题。

“纳吉在上诉期间会继续在监狱服刑,不过他可以寻求赦免,全民也有这个权利。

“他可以向特赦局寻求赦免。我劝谏陛下也考虑所有其他国人寻求赦免的诉求。”

70岁的纳吉于4月1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中,指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1月29日的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会议上发出相关附加谕词。 

纳吉指特赦局并没有在2月2日宣布相关“附加谕词”,而政府没有执行附加谕词有藐视之嫌。

内阁近期或讨论

纳吉在申请中要法庭谕令政府执行附加谕词,如果存在,就安排他居家服刑。

另一方面,政府发言人法米今日说,内阁近期可能会讨论纳吉的诉求。

他说,今日由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主持的内阁会议,并没有讨论纳吉的附加谕词事件。

“首相从外国回来后,可能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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