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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滋事頻傳·形象插水 拿督百年榮耀蒙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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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滋事頻傳·形象插水 拿督百年榮耀蒙塵

拿督在火鍋店打人事件,讓人對受封人士存有負面看法。

【窺探“拿督”那件事 (上篇)】

獨家報道:黎添華

雲尊集團創辦人廖順喜被我國警方通緝,國際刑警也發出紅色通緝令,另一個國人關注的課題,再一次浮出台面。

年僅33歲,廖不僅有超過10項前科,如今更全球通緝,而根據查核勳銜的官方網站顯示,廖順喜是在2015年受封拿督斯裏,盡管有關勳銜如今已被褫奪,但不能否認的事實是,他27歲就獲頒有關勳銜。 

廖順喜並不是唯一,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涉嫌作奸犯科的拿督級別人物,因為此前已有不少擁有尊貴勳銜的名人身陷囹圄,還有不少在排隊等待命運。

這不禁讓人省思,超過百年曆史的授勳製度,至今究竟如何運作? 

輿論也開始有人談論“拿督”的社會地位。本報發現,在人們用“滿街都是拿督”來形容拿督之多,而偏偏近期拿督滋事事件頻傳,要改變社會普遍對有勳銜人士的負面看法,所要付出的努力,恐怕比當初爭取獲頒勳銜時還要多……

“拿督”一詞,對大馬人而言是熟悉不過的稱呼,但我們或許不曉得授勳製度已經擁有超過135年曆史,一些州屬更可能在馬六甲王朝時期就開始了。 

早在英殖民時期,殖民政府就在馬來聯邦和海峽殖民地開始授勳製度,以獎勵那些在社會上有名望地位,且對英國王室效忠及有貢獻的人士。盡管當時這製度曾被認為是殖民政府試圖收編當地有勢力人士,然而民眾普遍對授勳人士還是給予極高的尊重。 

1886年7月31日,柔佛王室仿效英國王室頒發首枚勳章,爾後其他馬來土邦也各自設立了授勳製度。隨著我國獨立,聯邦執行委員會設立了聯邦授勳及嘉獎製度以取代英國授勳及嘉獎製度,並在獨立的第二年正式頒發,其冊封的標準是對國家有傑出貢獻,而且必須要有王室成員、政府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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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順喜

聯邦及各州每年授勳

其中,聯邦級別的勳銜由國家元首(最高統治者)授勳,而各州級別則分別由蘇丹(馬來州屬世襲的最高統治者),或州元首(非世襲、輪任製的州屬最高統治者)授勳。 

一般上,聯邦級別及各州每年授勳一次,而頒發期為各州最高統治者的官方誕辰期間。除了我國,印尼、文萊,甚至泰國也有“拿督”授勳製度,但我國並不承認外國勳銜,官方係統裏頭也不會出現他們受封和勳銜的紀錄。 

大馬聯邦拿督理事會(MDPM)理事拿督山姆山申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若想要獲得官方認同,或公開使用,當事人必須得致函向最高統治者申請,否則一律被視為濫用勳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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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巴星獲檳元首追封拿督斯裏烏達瑪勳銜,家人與有榮焉。

物以稀為貴
勳銜級別各不同 

我國勳銜有好幾個級別,普遍上依序計有“敦”、“丹斯裏”、“拿督斯裏”,之後則為“拿督”(Datuk或Dato)。

其中,“Datuk” 為聯邦榮譽勳章,“Dato” 則為州級勳銜。

不過,馬六甲、東馬和聯邦直轄區的拿督勳銜稱為“Datuk”。

另外,柔佛及雪蘭莪封賜女性“拿督”時,也會稱為“拿汀巴杜卡”(Datin Paduka),其分量與拿督同等。 

在“拿督斯裏”之上,還有“拿督斯裏烏達瑪”,而“拿督”之上則有“高級拿督”,但這比較少見。另外,“拿督”以下還有各個級別的勳銜,有趣的是,坊間經常將“拿督”以下一個級別稱為“準拿督”,意指還差一個級別就是“拿督”了。 

不得不提,個別勳銜也有數量的限製,舉例說,檳城的高級拿督D.M.P.N和拿督D.S.P.N勳銜隻限170和1280名,一旦填滿就不能增加,唯有在原任受封者離世後才能填補空缺。最少的則為拿督斯裏(D.G.P.N),僅145名。另外,追封已故偉人的名額,則不算在裏頭。

表揚清潔工貢獻

檳州元首在上個月追封拿督斯裏烏達瑪勳銜,予已故民主行動黨全國主席加巴星。

過去60多年來,我國受封人士多不勝數,除了政壇領袖及商界翹楚,娛樂圈就計有楊紫瓊(丹斯裏)、 茜蒂諾哈麗莎(拿督斯裏),已故影星黎明(拿督);體壇上則計有“羽壇一哥”李宗偉(拿督)、“壁球公主” 妮科戴維(拿督)。這些勳銜都是表揚他們在各自領域的傑出成就。 

另外,宗教人士也能獲得勳銜,其中,希盟檳州政府就曾頒發“拿督斯裏”勳銜予極樂寺的日恒方丈,以及慈濟的證嚴法師。盡管當時有輿論指類似做法似乎對四大皆空的出家人來說有些不太合適,但卻也成功引起萬千信徒的好感。不僅如此,該州政府更連續多年頒發服務勳銜予任勞任怨的清潔工人,一度成為舉國佳話。 

外國人也獲頒勳

尤值一提的是,我國也對外國人授勳,當中較著名的有成龍(拿督),有“印度周潤發”之稱的沙魯漢(拿督)。

顯然的,授勳不僅是在嘉許對我國有貢獻者,更包括了他們在各別領域的成就,以及其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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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山申

民眾尊重禮貌對待
受封者沒特權

過去,勳銜是給予有功人士的一種肯定與表揚。換言之,受封者多為被動角色,但不知何時開始,有關製度卻成了部分人士“主動”去爭取的目標。 

代表MDPM負責處理假拿督舉報事宜的拿督山姆山申就指出,許多人希望受封,主要是因為當時受封者的社會地位崇高,因此,多少會在一些領域上獲得特別待遇,然而這不意味著凡受封人士就有特權。

“民眾尊重這些德高望重的人,所以給了一些特別的款待或方便,或可能比較禮貌對待而已,但這不是必然的,也不是自然特權。” 

商家盼更易借貸

另外,他也點出,勳銜在過去曾被視為一種信譽的指標,因此生意人都希望借此在工作上尤其是貸款上,能更容易通過。不過,他強調,如今銀行已經越來越謹慎,加上各自的條例不同,因此不意味著一獲得勳銜就能諸事順利。 

不過,他發現,由於許多人相信勳銜能有助他們的事業,因此造就了不少商圈代表積極爭取,甚至不惜花錢買假拿督,形成了坊間的那句“滿街都是拿督”的情況。

柔佛州蘇丹依布拉欣陛下就曾有一句極為經典的比喻: “如今走在街上,丟一顆石頭,不但會輕易砸到一名‘拿督’,反彈的石頭還會砸中另一名‘拿督’。” 

來曆不明的“拿督”更因為沒有經過官方審核,或“拿督”本身人品欠奉、惹是生非、甚至吸毒打人,讓人開始對 “拿督” 存有負面看法。 

較早前,MDPM就促請各州政府以柔佛、雪蘭莪和檳城為榜樣,在授予勳銜和勳章時需有嚴格標準,如檢查提名人的背景,包括他們有否犯罪和破產紀錄。 但這不意味著來自上述州屬的受封人士就“實至名歸”,因為民眾對這些“拿督”的尊重與愛戴,如今已不隻是建立在勳銜上,更包括他們究竟展現了怎樣的人品與德行。

關於“拿督”問與答
(整理受訪者語錄) 

問:“拿督” 的車牌都有徽章,為什麼呢?可以停車不給錢? 

答:拿督的車可以不放徽章,也不存在特權的說法, 一樣要繳付停車費,也不能違規駕駛。任何拿督想要申請這個徽章可以向各自州屬或聯邦拿督理事會申請。 

問:有些拿督的車停放在路邊需要蓋起車牌上的徽章,為何? 

答:一般蓋著黑色套子是在告訴大家駕駛的不是拿督。 

問:太平局紳在共和聯邦國家的機場有使用快速通道的特權,拿督有嗎? 

答:沒有。但聯邦頒發的勳銜者能使用機場的出境貴賓室。各州也可以和個別單位進行商議,如檳州拿督理事會可以向港務局申請,讓他們的車子在等候渡輪時能有快速通道。但,這屬於個別機構與拿督理事會討論的,不是拿督的“自然特權”。 

問:那麼拿督有什麼特權? 

答:沒有。就和一般人一樣。 

問:有人很年輕便受封,其實授勳有最低年紀的要求嗎? 

答:一些州對受封者的最低年齡有一套標準要求,舉例,檳州的不成文規定是35歲,甚至一度可能調高至40歲。但不是所有州屬都有。對MDPM來說,應該要有最低年齡的要求。 

問:獲得勳銜者能拒絕嗎? 

答:能。但這也可以被視為一種不尊重最高統治者的行為。 

問:有犯罪前科的人可以受封嗎? 

答:不能。任何申請除了經過報窮局審核其是否破產外,警方也會審核這些人是否曾有案底。 

問:若受封人士被判有罪,拿督理事會可以建議最高統治者褫奪該勳銜嗎? 

答:任何人都可以建議,但是卻不能要求或指示最高統治者該怎麼做,因為授勳與褫奪都是最高統治者的特權。

下期:

檳州的授勳製度被點名稱讚,但其運作又是如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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