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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袜”事件】蔡志权苏振发与另3人被控

(吉隆坡26日讯)KK集团创办人兼执行主席拿督斯里蔡志权、供应商新建昌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苏振发与另3人,于莎阿南第11号地庭被控。

大约9时57分,警方带领苏振发前往第11号地庭。法庭在10时06分开庭。

据悉,蔡志权在第11号地庭的被控程序完成之后,会被带往同一楼层的3号地庭,面对另一项控状。

此案引起轰动,KK Mart一些管理层职员及不少与蔡志权交好的朋友也一早到达法庭表示支持。不过他们一律遭庭警阻挡,不能进入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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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袜”事件】青年发帖嘲讽被判监罚款 高庭谕令退回地庭重审

(吉隆坡18日讯)高庭今天推翻地庭的判决,批准一名青年拿印有“真主”字眼袜子事件开玩笑而面对牢狱之灾的上诉,并谕令此案退回地庭重新审理。

法官拿督阿末巴赫聆听双方陈词后,批准35岁技工卓伟隆的司法检讨申请,理由包括控方对申请人卓伟隆的检控程序过于仓促。

阿末巴赫宣读判词说,法庭已审查地庭审理此案期间的书面记录,并发现承审法官没有按照正确的程序记录被告的认罪情况。

“没有提到他在认罪后了解控状和后果(可能面临的刑罚)。法官只提到了控状,接着向他宣读判决。

“对他的指控如此之长,你们(控方和法庭)如何能指望他这种普通民众能够理解?那天他也没有代表律师。”  

3月22日,地庭法官苏扎娜裁决卓伟隆侮辱回教罪成,监禁6个月和罚款1万2000令吉,刑期从逮捕日2024年3月20日算起,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监禁3个月取代。

控状指出,这名男子于今年3月18日,通过脸书账号“Chiok Wai Loong”发布不当内容,意图伤害他人感受。此贴文随后于同日凌晨3时,在十五碑被人读取。

他被指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1(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233(3)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以及若在定罪后重犯,可被判每日罚款1000令吉。

本案主控官是拿汀卡米扎副检察司,而卓伟隆的律师则是苏仁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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