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有最好赛道,赛车业却不如人/周若鹏

雪邦赛道第一个转弯在一公里直路末端,是右转。赛车手马力全开到转弯前百米处煞车,按常规先入弯者有优先权,后至的车应礼让几分,但赛情多变,规矩不是绝对,若发生碰撞双方各执一词,就要交由裁判定夺。阿坚就是在第一号弯道被撞的,当时他从外侧超车,内侧的对手居然左转碰撞他,阿坚失控旋转。

阿坚对我说,我们这里的赛车水准不如外国。我问他什么意思?比如羽球吧,想象你在场上比赛,对手发球不过网,施施然地捡起羽球重发,而裁判在修指甲。你看傻了眼,大声投诉,裁判才施施然地收起指甲剪,跟你说没看到失误,不过既然你投诉,他会查一查。

要待阿坚投诉,甘愿付出投诉费两千,那场比赛的裁判才愿意介入。裁判首先质疑阿坚超车时误判 ,但阿坚有逾十年赛车经验,坚持是对方失误,和裁判僵持了一阵,然后问了个关键问题:为什么对方要在右弯道左转呢?阿坚要求道:“我们来看录影回放,不就清楚了吗?”

我本来无法想象为什么裁判会拒绝重放录影,说阿坚理亏,就这样草草结案。阿坚不服,提出上诉,上诉费再要五千。听证会理应由3名裁判主持,两方车手现场对质,但从未人齐,对方车手一直缺席,到能出席时又轮到裁判缺人。一直拖到赛车组织易手,冠病疫情爆发,都没有结论,而且始终不看录影回放。根据国际标准,车手投诉应在两周内处理。

在外国不是这样的,比如日本。有一回阿坚在富士比赛,到最后冠军之争时,对手碰到阿坚,阿坚失控,恢复过来后再穷追,但追了不久便收到控制台传来讯息:“裁判判定对手失误,罚他通过维修区。”日本的专业裁判非常认真地看待赛事,严谨执行本分工作。

我们的裁判是什么背景呢?且撇开认证不谈,当中一些有自己的生意,都和赛车相关。这圈子不大,参加比赛的车手可能刚好就是自己的顾客。大客犯规,相关裁判还能秉公办理吗?对某些人来说,赛车是赚钱的手段罢了,什么道义荣耀,什么运动精神都得放两旁。为什么拒绝重看录影,大概也有端倪了。

运动蓬勃推动经济

你也许不太关注赛车,觉得那是小众“有钱人”的玩意;正因为赛车水准低落,大家认识不深,才误以为它门槛过高,其实不然。

你会关注羽球,是因为我国羽球水准高,然而专业羽球也不见得便宜,就看你要参与哪个阶级的比赛。无论是赛车还是羽球都是运动产业,羽球办得好能鼓励全民参与,提高国家名声,赛车也一样。运动产业蓬勃能带动相关行业,间接推动经济。

我们的雪邦赛道是顶尖的,曾举办多场第一方程式,很可惜,和许多其他事情一样,我们空有优良硬体,却总败在人。阿坚亏了投诉费、上诉费,也只得自行承担维修。至于撞阿坚的那个车手,那个在右弯道左转的车手,得了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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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居家”服刑:两全其美/周若鹏

如果前元首真的曾指示,让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为什么这个政府可以隐瞒?如果政府真的隐瞒,那为什么前元首没追究?假设我是老板,明文嘱咐下属工作了却没有动静,能不跟进甚至铲人吗?到底这道附加谕令存在吗?

逼到墙角颜面尽失

我听了些小道消息,更相信谕令是存在的。反正能给世纪大贪官减刑减一半,又何妨让他回家MCO行动管制,坐牢坐一半?这个国家什么都有可能发生,若不是纳吉的律师沙菲依先挑起这件事,大家还真想把它扫入地毯底下去算了,因为这不只是烫手的山芋,简直是烧红了的铁棒。撇开贪腐不谈,纳吉真厉害,安华被一个囚禁在牢里的人逼到墙角,颜面尽失。

安华自己的副手扎希还在他眼皮子底下发宣誓书说亲眼看过谕令,安华也只得拼命兜:扎希不是以副首相身分发言,作为巫统主席他有权这么做;安华说这事不予置评,是特赦局的事,是统治者的权力云云。

可见在纳吉和沙菲依设的这个擂台上,安华只能双手护脸任打,背后团队连欢呼打气都怕得罪人,最多在中场休息时递给他一杯水:“老板还好吗?我帮你抹血,话说这片是白布噢!要丢出去可以噢!”无人献良策,这我倒有,后面说。

唉能怎样?希盟要和巫统合作,就像纳吉和罗丝玛结婚,命运就纠结在一起了,巫统要买包包,希盟就要买单。安华得依靠扎希,而扎希又觉得自己需要纳吉,单凭他那张脸未必能撑得过下一届大选,需要一个大网红。

不知怎的,网红在大马总是特别猛,可以假死、假变性、诈骗卖赌,追随者还是一堆,只要够拽够狂、修图够极致就可以横行了。

希盟知道信誉濒临破产,放纳吉回家很可能是最后一根稻草,导致“社会性死亡”。不仅如此,纳吉还会以强者之姿回归战场,观众都喜欢看弱者扭转劣势的故事,纳吉被整个司法压着打,居然还能独力打脸政府回家叹冷气?人民需要如此有能耐的领袖啊!虽说每思及此我会刮自己两巴掌,我还是得承认看着安华的表现,不时会窃想如果当初纳吉没贪污,好好做事,如今令吉也许不至于跌到卫生纸般。

纳吉刑满还可能赶上大选,不管他是否直接参选,都会助长巫统声威,到时不需要希盟了,安华又打回原形,所以此刻安华怎样都不能示弱再宽待纳吉。

根据上诉庭前法官拿督哈密梳丹说,根据1995年监狱法令,政府甚至有权直接凭许可证释放囚犯,这是内长的权力。这道门沙菲依肯定探讨的,但这个做法过分粗暴,政府绝对不敢;通过特赦程序至少能把责任转嫁他人。

我也有点同情安华,也是据小道消息,若不是他背后努力,纳吉早为所欲为了,所以我愿意献计。刚刑满出狱的回教学者旺吉说看见纳吉在狱中享特别待遇,无须穿囚服,安置于“特别大楼”;监狱管理局和内长赛弗丁当然否认,但政府旺吉两方只能有一方是在说实话,你相信谁?

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反正在这个国家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不如这样吧!如果必须遵从谕令让纳吉居家服刑,但又不愿逆民意放虎归山,何不把监狱打造成高级住家?和纳吉商量一下,给他网路、冰箱、按摩浴缸。

这么做纳吉可享居家服刑的福利,政府又不用让他离开监狱。

反正这又不是没发生过,上世纪80年代商人洪瑞江在狱中睡水床、看电视,而且出入自如,可回公司视察业务,后来马来邮报编辑沙烈胡丁不畏死亡恐吓坚持揭发,才推进了改革。政府只要开倒车回到80年代,眼前窘态就解决了。为了制造家的感觉,我还建议邀罗丝玛同住,必全民欢腾,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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