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为何不能线上投票?/周若鹏

投票日前几天陆续收到消息,说海外大马人如何通力合作收集邮寄选票带回大马。竞选期仅两周,选委会必须在期限内准备好邮寄选票,寄到海外选民手中再寄回来,两周往往不够,于是大家都想方设法差人把选票带回国。

尤其让我动容的例子发生在北京,进入中国的邮件必须隔离七天,选票都卡在仓库。那里的大马同胞用尽人脉联络上快递公司高层和海关官员,说服对方优先为这些邮件消毒放行,大家填妥后赶在投票前一日托人把选票送回国。“投票马来西亚”组织说,邮寄选票的操作实在有必要改进。我本来在想:为什么不让选民网上投票就好?

数字认证能追踪选择

我最近在线上签署过几份合约,我国自1997年便有数字签名法令,数码签名是有法律效果的, 说的不是贴个手写签名的扫描图,而是附上认证单位发出的数字认证。听起来复杂,但各平台已把操作简化,基本上按个确认便是。既然法律上已能承认是我本人在线上签约,为什么不能也承认我线上投票?

问题正好就在于系统知道我本人的身分,而投票选择和身分理应切割。数字认证能追踪到选民的选择,这就违反投票原则了。那么,只用数字认证确认选民,在他按下选择后摈弃身分记录,不就可以了吗?这样,在电脑记录中每个候选人只有一个得票数字,如此又另有隐忧。

若选举结果有争议,比如说怀疑骇客篡改票数,便无法从得票数字追踪稽查,不像纸本选票那样可以一张一张重算。天底下没有任何电脑系统能保证防止骇客,就算计票伺服器绝对安全也好,谁又能保证千万个选民的手机、电脑中没有电脑病毒或恶意软件呢?

骇客可入侵篡改成绩

此外,国家能保证每个选民都能拥有智能手机或电脑吗?这些毕竟不是便宜的设备;能保证必然有网路涵盖吗?如果未能,就表示部分选民将无法投票,违反民主原则。

就算人人有手机,处处有网路,选民又能否对投票程序的公正有信心?你用笔画了个叉,再亲手把选票放入票箱,一切看在眼里;若是通过电脑线上进行,你如何确知按键以后云端的软体怎么处理你的选择?

做了这些研究功课,我才发现纸张的好处还真难以取代,线上投票目前有太多无法克服的保安难题。要偷换票箱,还得制造停电,抱走几个大箱子,非常麻烦,最多在几个地方作弊;若骇客入侵,可一次过篡改全国成绩。

目前用线上投票的国家屈指可数, 比如巴西、爱沙尼亚等,且不无诟病,在可预见的未来线上投票都无法全面实行。希望选委会正视邮寄选票的弊端,尽早改进,别再为难海外选民,要我们玩跨国接力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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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国盟被指获博彩公司资助 阿莎丽娜:反贪会正收集资料

(吉隆坡29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正在研究和收集资料,以彻查国盟被指在第15届全国大选获得博彩公司资助的指控。

她说,反贪会正审查各项资料,以作为调查基础。

阿莎丽娜昨日在国会针对伊斯兰党巴西马国会议员阿末法德里的提问,作出简短的书面回复。

另一方面,阿莎丽娜回复伊斯兰党龙运国会议员旺哈山的提问时指出,政府不会妥协或干预国内备受瞩目的案件。

她说,每宗案件都是由具备诚信和专业的副检察司处理,鉴于此,外界宣称干预案件的说法并不正确。

阿莎丽娜表示,总检察长做出的起诉决定,均基于充分和确凿的证据,以及符合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赋予主控官的权力。

她说,对于被告被定罪或无罪的决定,最终取决于法庭根据审判期间提供的证据,酌情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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