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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重工前总执行长
9控状表罪成立须自辩

诺巴里姆纳维明年2月13日至15日出庭自辩。

(吉隆坡12日讯)由朝圣基金局掌控的TH重工(THHEAVY,7206,主板贸服股)前总执行长拿督诺巴里姆纳维,面对5项失信和4项洗黑钱控状的表面罪名成立。

法官玛蒂哈谕令52岁的诺巴里,于明年2月13日至15日出庭自辩。



失信总额逾257万

失信控状指出,被告失信5张分别志银40万令吉、57万令吉、43万令吉、60万令吉及57万5800令吉,总额257万5800令吉的支票。

诺巴里被指于2013年4月至10月间,在位于孟沙的THHE Fabricators私人有限公司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鞭笞,另加罚款。

洗黑钱的控状指出,被告分别由Coral Intoil公司董事莫哈末拉吉,以及RL岸外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哈纳菲手中,接收43万令吉和57万令吉现款的非法活动收益。

诺巴里被指于2013年6月27日下午2时至下午4时在THHE Fabricators,以及2013年11月1日下午3时至下午4时,在满家乐的一家餐馆犯罪。



诺巴里也被指由Bicara Sepakat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慕哈斯米手中,接收57万令吉和60万令吉现款。

他被指于2013年6月26日和2013年9月11日,傍晚6时至晚上8时之间,在八打灵再也的一家餐馆犯罪。

被告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万令吉或坐牢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法庭宣判被告一项洗黑钱40万令吉的控状表罪不成立,无须自辩。

这项控状指诺巴里在2013年5月2日傍晚6时至晚上8时之间,在灵市一家餐馆接收上述现款。

本案的主控官是坦卡维鲁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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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行:下月呈合规建议 加强反洗钱反恐制度

(吉隆坡16日讯)国家银行表示,我国正采取措施加强在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AML/CFT/CPF)的规定与制度。

国行副行长拿督马祖尼山透露,目前正在制定新的国家反洗钱协调委员会路线图,概述调查、执法、协调和能力建设环节的关键举措。

“我国正在检讨着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特别是与监管、监督和执行有关的问题”。

马祖尼沙姆是在大马评估国家培训活动上致辞,他披露,我国将接受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下一轮相互评估审查。

大马作为首批进行相互评估的国家之一,根据评估流程,将从6月开始提交特定建议的技术合规性。

之后在9月份,我国将提交AML/CFT/CPF制度的有效性报告,然后明年2月实地探访,相互评估报告则预计在明年10月FATF全体会议上提交。

马祖尼山表示,我国其他优先事项,还包括更新具针对性的风险评估,加深了解扩散融资、虚拟资产、法人和法律安排领域。

“我们目前特别关注的是,与受益所有权和外国创建的实体相关的漏洞。”

他补充,国行已对金融机构采取了291项监管和执法行动,并没收了总计约11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资产。

国行的金融情报单位(FIU)还与国内执法机构和50多个外国同行共享金融情报,其中71%的披露与高风险犯罪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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