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SRC洗黑钱加控纳吉罪
下月17重新过堂

沙菲依(右)步入法庭前,与其团队讨论。

(吉隆坡17日讯)高庭择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3项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黑钱加控罪的案件,将于下月17日重新过堂。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今天进行案件管理时,择定上述重新过堂日期。



主控官拿督依沙副检察司说,控辩双方受到其他案件的审讯所约束,直到下月10日。

洗黑钱达2700万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依也有出席案件管理程序。今年2月8日,纳吉在地庭被加控3项在5年前洗黑钱达2700万令吉的罪状,他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纳吉被指参与洗黑钱活动,收受总额27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所得,并存入其名下3个大马银行私人户头。

他被指于2014年7月8日,在位于拉惹朱兰路大马银行大厦的大马回教银行,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金融法令第4(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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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会挑战纳吉减刑 律师:间接质疑元首赦免权

(八打灵再也6日讯)一名律师认为,大马律师公会提出司法审核,以挑战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减刑与减少罚款的决定,是间接质疑国家元首赦免的权力。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律师山瑟星将该司法审核申请形容为“不明智”之举,因为尽管国家元首需遵循委员会的建议,最终赦免权是在国家元首手上,而不是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

山瑟星在脸书发文说:“因此,若你不满意纳吉获特赦(刑期减半),意即你也不满意国家元首行使赦免权。”

他说,司法审核缺乏律师的参与,尽管有238名律师支持该申请,只有一名律师反对,但却有2万2146名律师,连投票都懒得去。

在Amir & Rajpal Ghai律师事务所于4月26日向高庭提交的申请中,代表大马半岛数万名执业律师的大马律师公会入禀法庭,寻求声明特赦委员会的集体决定是违法、违宪且无效。

该公会也要求对特赦委员会发出庭令,以撤销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的决定。

特赦委员会于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期从12年减至6年,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70岁的纳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预计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

律师公会寻求永久禁令
限制纳吉特赦申请

大马律师公会也寻求永久禁令,限制纳吉或其代理人向特赦委员会提交任何赦免或缓刑的申请,直至其所有刑事指控都已完结。

对此,山瑟星也抨击该禁令申请,与赦免程序有关的事项,是不可被审理的。

“律师的职责是在法庭上为被告辩护,而不是让他们被定罪或判刑。

“大马律师公会所作出的事已违背律师的利益。”

他也质问大马律师公会为何要“履行总检察长的职责”,而总检察长也是赦免委员会成员。

“既然连总检察长都可赦免纳吉(减刑),为何律师公会要如此焦虑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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