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7人入禀挑战禁烟令
祖基菲里:法庭见

祖基菲里移交禁烟告示牌给一间食肆业者。

(吉隆坡1日讯)针对7名人士昨日入禀高庭挑战卫生部的禁烟令一事,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博士说:“我们法庭见!”

他今早率队巡视蕉赖皇后镇被颁布为禁烟区的餐饮场所及召开记者会后受询及上述事件时,这么说。



他表示并不担心,卫生部准备和这些人对薄公堂,禁烟措施是合法而且根据烟草产品管制条例实行的。

祖基菲里说,在民主国家,这7人有权这么做,对于国民的健康,卫生部绝不妥协。

“因此,法庭上见吧,看看到时在维护人民健康尤其是无法在公共场所‘自卫’的儿童和老年人的健康方面,谁会成功。”

指烟民被歧视

7名人士周一入禀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卫生部的禁烟令。他们在入禀书表明是代表支持维护烟民权利临时委员会的本身及吸烟人士,并把卫生部列为答辩人。他们在入禀书指基于吸烟并非刑事罪行及从有关活动获得宪法保障下的法律角度,禁烟令是违反联邦宪法的。



他们也声明,烟民与非烟民一样有权光顾食肆,并指烟民因禁烟令被歧视和禁止光顾食肆是有违法律条款与原则的,而且是错误的,因为答辩人并未与烟民或利益相关者会面讨论禁烟令的执行相关问题。

此外,他们指政府也未提供分开的吸烟区或提供食肆业者根据本身的决定提供一个隔开的吸烟区。

因此,他们寻求高庭颁布一个复审令,以取消卫生部的上述禁烟令,并寻求高庭宣判有关执法是违反宪法的。他们也寻求高庭宣判禁制令,禁制答辩人通过本身或其代理机构或代表执行有关禁烟令。

反应

 

要闻

高庭:控方未结案前因 法官推事无权宣判无罪

(八打灵再也27日讯)高庭法官强调,根据法律,地庭法官及推事在控方未结束案件前,他们无权宣判被告无罪。

高庭法官阿斯兰再努丁提醒地庭法官及推事,即使法庭相信被告所面对的指控在法律上没有根据,但控方未结案前,他们没有法律权力宣判无罪。

他说,当处理撤销案件的申请时,承审司法人员必须先确定控方是否打算在将来的任何时间,追诉被告。

“如果控方面对困难,例如找不到关键证人无法继续案件,同时即使法庭批准延期,却无法说明案件将能够继续下去,那么承审法官宣判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是适当的裁量行使。”

阿斯兰也是莎阿南高庭法官,他说,承审法庭只能够在控方确认无意再继续展开刑事提控后,方能宣判无罪释放。

须审慎行裁量权

然而,他强调,法官和推事也必须审慎行使这种裁量权。

他是针对士拉央法庭在控方未结案前,宣判奥温特和嘉那纳登面对的4项拥毒罪无罪后,发表上述谈话。

他同时也批准控方提出的上诉。

在上述拥毒案中,控方无法追查到一名关键证人的位置,即其中一名被告的女友,而向法庭申请宣判被告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这名关键证人相信如今在新加坡工作。

无论如何,这两名男子将针对高庭的裁决入禀上诉。

另一方面,阿斯兰在其23页的判词中说,联邦宪法并未授权地庭根据对被告的指控毫无根据而宣判其无罪。

高庭才有撤销权

他援引1991年联邦法院在加巴星对检察司的案件裁决称,只有高庭才有撤销控状的权力。

他说,地方法庭唯一可以宣判被告无罪的最早阶段,就是在听取控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之后。

他提醒地庭法官和推事,在联邦宪法第145 (3 )条款和刑事程序法典第376 条文下,总检察司作为检察官,获赋予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包括提控、进行和中止刑事案件。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