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4.5万教育计划交儿承包
槟团结局长父子控滥权

莫哈末赛迪(右起)与莫哈末阿兹欣,戴鸭舌帽和口罩,步离内庭。

(北海21 日讯)槟州国民团结局局长涉嫌把该局的儿童教育系统计划批给其儿子的公司承包,父子俩今日因涉嫌滥权被控上北海地庭,父子在庭上否认有罪。

两名被告分别是59岁的莫哈末赛迪及28岁的莫哈末阿兹欣,他俩各面对一项控状。



首被告莫哈末赛迪被控于2016年3月至12月期间,在槟岛联邦大厦位于5楼的槟州团结局办公室,使用其职权把该局总值4万5472令吉的儿童教育系统计划,交给其儿子莫哈末阿兹欣的Thekiey Studio公司承包,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23(1)条文(滥权),并可在相同法令的24条文被判刑。

次被告莫哈末阿兹欣则被控于上述日期与地点,身为上述公司的持有人,与莫哈末赛迪串通获取上述计划,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28(1 )(c)条文,并与23(1)条文与24(1)条文同读。

上述两项控状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0年,以及罚款受贿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主控官在庭上建议法官让2名被告各以3万令吉保释,但辩护律师求情,指首被告患有糖尿病与高血压,而2名被告在接受调查期间也与反贪会充分配合,因此要求法官减低保释金。

下月25日过堂



法官阿末阿兹哈里批准2名被告各以1万5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莫哈末赛迪须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其儿子莫哈末阿兹欣则须于每月的第一周到反贪会报到。

反贪会主控官莫哈末阿兹兰和瑟娃拉吉娜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莫哈末阿斯里。案订2月2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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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滥权洗钱案 辩护律师:45亿贷款文件非纳吉签名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辩护团队辩称,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从德意志银行获得9亿7500万美元(45亿令吉)贷款的5项董事通函决议(DCR),并非由纳吉签名。

反贪会调查官努艾达阿里芬则不同意此说法,并重申志期2014年的5份文件上的签名笔划,与前首相的签名相符。

纳吉律师旺阿兹万艾曼与控方第49名证人的努艾达,今天在涉及22亿7000万令吉1MDB滥权和洗钱案中,针对与纳吉第四项滥权指控相关的5份文件的签名,持不同观点。

第四项指控是4项对纳吉滥权和 21项洗钱罪名的一部分。控状指他利用当时的公共职务,获取总额为4457万0920令吉70仙的金钱。有关文件与纳吉涉嫌滥权使1MDB能源公司获得9亿7500万美元贷款有关。

此案由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审理。旺阿兹万也在庭上针对上述5份文件上的签名,与另一份带有纳吉确认签名的文件进行对比。

他指董事通函决议上签名的笔划,与纳吉的真实签名不符。

尽管努艾达阿里芬认同这5份文件的笔划略有不同,但她坚称它们最终属于纳吉,并指前1MDB总执行长在调查期间告诉她,逃亡商人刘特佐把有关文件带给纳吉,让当时的首相签署。

努艾达也不同意辩护律师的论点,即1MDB董事会被涉嫌伪造的纳吉签名误导,认为当时的首相已批准该交易。

不过,努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观点,即5份董事通函决议是前1MDB顾问委员会主席纳吉滥权案件的关键文件证据。

2014年,1MDB曾寻求9亿7500万美元的贷款以回购在Aabar Investment PJS的股份。

科林劳伦斯较后择定此案周一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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