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黄志光:警未通知有否捉人

黄志光(右二起)兄妹向兄长敬拜,送他最后一程。

(太平29日讯)“疑恋人妻散工被砍死”命案中死者黄志强的弟弟黄志光说,警方至今尚未通知是否已有嫌犯落网。

他今日在其兄长的丧礼上说,警方昨天在怡保向他录取口供。



黄志光提到,他自小在外工作,每两周才回家一次,鲜少与其哥哥沟通,对于后者的事了解不深,都是从母亲口中得知。

黄志光说,他见过被指与其哥哥有密切来往的泰籍女子,但从未见过其丈夫。

黄志强的遗体经法医解剖后,昨午2时许运抵太平山庄殡仪馆停柩一天,今日火化,骨灰安放在太平山庄。

黄志强丧礼简单,出席葬礼的亲友约10人,其灵车也没置放车前照。

警方证实未捉人



太平警区主任哈列甘助理总监今日证实这命案仍在调查,未有嫌犯被捕,公众若有情报可提供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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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吸毒后撞死人罪成  散工监13年吊销驾照7年

(麻坡7日讯)中年散工吸毒后危险驾驶撞死人,被判入狱10年、罚款5万令吉,并吊销驾驶执照7年。

46岁的被告陈祖明(译音)今日在麻坡推事庭,在受毒品影响驾驶以及鲁莽与危险驾驶罪名下面控,他听完通译员念出控状后,以福建话表示认罪。

控状指被告于去年8月4日晚上约10时20分服用毒品后,驾驶一辆红色日产轿车在麻坡峇加利亚哈芝依斯迈巷的路口,失控撞死57岁的死者诺拉占,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第44(1A)(a)条文。

在此修正条文下,任何人体内的血液、酒气和尿液酒精含量超标,并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无法正常控制交通工具而致死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至少10年或最高15年、罚款不少于5万令吉和不超过10万令吉;初犯者将被吊销驾照至少7年,若重犯,吊销驾照期限将提高至10年。

推事法汀达丽拉判处被告监禁10年、罚款5万令吉和吊销驾照7年,刑期从下判日算起。

由于被告没能力缴付5万令吉的罚款,法官允准以监禁36个月替代,因此,被告须坐牢13年和吊销驾照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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