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黄宗华3控状不认罪
美国法庭准逾8千万保外

 

Roger Ng
黄宗华若罪名成立,将面临30年监禁。

(纽约7日讯)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弊案(1MDB)的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日前被引渡到美国后,周一(6日)马上被控上纽约法庭,但他否认所面对的3项控状。



法官准许他以2000万美元(约8295.2万令吉)保释。

46岁的黄宗华曾是高盛集团东南亚行销与贸易负责人,在2014年4月离职。

美国司法部控状指黄宗华2012至2013年间在为1MDB发行债券时,与通缉犯刘特佐违法串谋规避高盛集团内部监控机制,串谋贿赂马来西亚和阿布达比官员,以及串谋洗白窃自1MDB数十亿美元资金。

若罪成可监30年

如果罪成,黄宗华可被判30年监禁。



《e南洋》5月3日晚上报道,警方当天下午约3时在特警等警员的大阵仗押送下,把一名1MDB重犯押到梳邦机场,过后交由美国联邦调查局人员,以专机载送引渡到美国去受审。

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昨天发文告宣布,内政部长4月25日在马美引渡条约的条件下,签准引渡保证书,并于5月3日暂时把黄宗华移交美国政府扣押10个月;若两国政府同意,可再延长。

他声明,美国检控完毕后,黄宗华须回到大马面对有关1MDB弊案的不同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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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元首征求意见时才建议 软禁纳吉1MDB结案后定夺

(多哈15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认为,国家元首只需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结案后,才考虑是否批准纳吉软禁。

安华说,他只会在陛下征求意见时,才提出上述建议,陛下的权力不会被忽视。

“如果陛下要我给意见,我会跟陛下说‘陛下,请经过这个程序。’”

安华在出席卡塔尔经济论坛的“与马来西亚首相对话”环节,回答彭博社电视东南亚区记者哈丝琳达的提问时这么说。

安华认为,各方应关注正在进行的1MDB案件审理,而不是最近提出的纳吉软禁问题。

“纳吉在上诉期间会继续在监狱服刑,不过他可以寻求赦免,全民也有这个权利。

“他可以向特赦局寻求赦免。我劝谏陛下也考虑所有其他国人寻求赦免的诉求。”

70岁的纳吉于4月1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中,指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1月29日的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会议上发出相关附加谕词。 

纳吉指特赦局并没有在2月2日宣布相关“附加谕词”,而政府没有执行附加谕词有藐视之嫌。

内阁近期或讨论

纳吉在申请中要法庭谕令政府执行附加谕词,如果存在,就安排他居家服刑。

另一方面,政府发言人法米今日说,内阁近期可能会讨论纳吉的诉求。

他说,今日由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主持的内阁会议,并没有讨论纳吉的附加谕词事件。

“首相从外国回来后,可能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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