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陆交局促车主依指示
及时更新现有住处地址

(吉隆坡6日讯)陆路交通局(JPJ)敦促国内车主依照指示,及时更新现有的住处地址。

该局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8A(1)条文,要求交通工具拥有者或持有驾驶执照者,一旦转换住处,就必须在两个月到交通局更新资料,如果不这么做或提供不完整、不正确的地址即属犯法(违者可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



该局发文告说,车主可在全国任何地区的陆交局办事处、分行及城市转型中心(UTC)免费更新车辆的最新信息和地址。

“车主也能通过陆交局‘我的态度’(MySIKAP)作业系统进行更新,无需亲自到该局办事处,公众受促注册并使用这项系统,来处理上述事务。”

反应

 

要闻

陆兆福:若要与JPJ合作 BJAK须正式申请

(蒲种8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数字保险平台必佳(BJAK)若要与陆路交通局合作,则必须要与当局提出正式申请。

他强调,交通局并非抗拒与第三方或私人界等建立策略伙伴关系,而是一切须妥当地进行。

他今日出席蒲种Castlefield淡米尔小学动土及发展签约仪式后,这么说。

他指出,BJAK并非交通局的策略合作伙伴,更没有签署任何的合约。

“所以,若只是提供保险,我们是没有问题。

“但是,当他说可以更新路税,并收取费用等等,他们则需得到交通局的批准。”

他强调,交通局作出澄清主要是因为BJAK积极推动有关活动,当局担心若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公众可能混淆这是获得交通局批准的服务。

询及BJAK指此举是双赢的局面,交通部会否与对方商议时,陆兆福说,BJAK必须先与陆路交通局及交通局等接洽,以取得一个双赢的方案。

“我们不要一些公司,在我们不知情下,随意推介或宣布他们可提供一些政府部门的服务。”

他强调,这些公司必须先与当局洽商,提呈他们的建议书。

“如果他们能说服我们成为策略伙伴,那么我们对此并无异议。”

早前,陆路交通局指没有授权BJAK办理更新路税交易,并指对方在未获得授权下,便自称能办理网上更新路税。

BJAK随后承认有关问题,并指正在与有关当局合作,以在办理路税更新服务的事件上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

BJAK也指他们为客户提供的路税更新,只是一项可选服务,而其主要服务是汽车保险的比较和更新服务。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