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遭财长起诉诽谤
卢界燊上庭盘问林冠英

林冠英(左)前往槟州高庭继续审讯。卢界燊身穿律师袍亲自抗战林冠英。

(槟城29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起诉民政党槟州青年团前代团长卢界燊诽谤案续审,答辩人卢界燊获准为自己辩护,今日在庭上盘问林冠英。

卢界燊原本的辩护律师是郭文伟,但由于他要亲自盘问林冠英,因此向法庭申请取代郭文伟,并获得批准。



目前是财政部长的林冠英是针对卢界燊于2017年召开记者会谈论太子道土地交易课题,而入禀高庭起诉卢界燊诽谤。

卢界燊是在4月11日致函,申请取代郭文伟,在庭上为自己辩护。

卢界燊在开庭前向媒体表示,林冠英之前说,只会回应那些在州席或国席有席位人士的问题,而他今天在法庭就有席位和机会来问林冠英问题。

他说,人民有权向政府发出提问,这是制衡的重要性。

卢界燊于2017年5月29日在民政党总部召开记者会,针对太子道土地交易课题发表谈话。



除了卢界燊,《光明日报》及《中国报》也因报道记者会内容而被林冠英起诉。

此案由高庭法官拿督罗希拉育审理此案,控方律师是拿督慕勒礼,2家报馆的辩护律师为刘炳权及游文礼。

太子道土地交易课题  
林冠英:人民有权了解

林冠英认同,太子道土地售卖课题关乎人民利益,而在“猫政府”政策下,人民有权了解。

然而卢界燊表示,他当时是以反对党身分向当时的首长提出相关问题,但林冠英表示不认同,他说,卢界燊当时是以个人及党,两个身分来提问。

针对林冠英担任槟州首长时,于2017年5月17日宣布,槟榔医院将在太子道打造医疗城,而州政府与槟榔医院却早于2016年12月就签署买卖签署合约一事,林冠英认同,州政府在2017年5月18日之前,没作出相关宣布。

当卢界燊质问,若他本身及非政府组织没就此事提出,州政府是否就不打算对外公布该交易时,林冠英表示不认同。

林冠英表示,他在州议会上已经回应太子道土地交由首长机构处理的课题。

卢界燊接着又问,林冠英曾在2017年5月18日的记者会上表示,有关多少土地已交由首长机构的问题会在较后再宣布,而至今是否未宣布时,林冠英表示,他已没有印象。

指国阵操控2报馆

林冠英表示,国阵虽然无法控制《中国报》及《光明日报》的新闻标题,但这两家报馆是受国阵控制的。

林冠英他今日在法庭继续供证时表示,上述两报的新闻标题虽非国阵能控制,但2家报馆还是受到国阵控制。

针对此,2家报馆的辩护律师游文礼问道,有什么证据指国阵控制这两家报馆?林冠英表示,根据印刷法令,以及《光明日报》记者曾控告他等事件,而且也太多这类新闻,他需要时间翻阅。

林冠英表示,不认同国阵控制这两家报馆是不公平的言论。

另外,游文礼问及,身为媒体,上述两家报馆是否可以刊登第一被告(卢界燊)的言论时,林冠英表示,它们有权利,但却不是他们的职责。

询及中文报是否比起其它语文报更为独立时,林冠英表示认同。

游文礼再问,那么独立的媒体是否可更无惧地报道时,林冠英表示,必须根据事实报道。

林冠英不断强调,媒体必须根据事实及根据来报道。游文礼反问,那么公众人物发表言论时,若没根据任何资料,媒体就不可报道吗?林冠英表示,这必须视课题而定。

法官:首长机构委会无关案件

卢界燊在交叉盘问中提及,槟州现任首长曹观友近期公布槟州行政议会成立首长机构委员会,以监督首长机构运作,然而法官却表示,该委员会是在上述案件后成立,因此与案件无关。

卢界燊说,他之所以提及该委员会,是因为太子道土地售卖课题围绕在该土地交由首长机构处理,而槟行政议会后来成立了委员会监督首长机构,因此是有关联的,但法官不接受。

曹观友是于今年4月10日时公布,槟行政议会于2个月前已成立了首长机构委员会,该委员会以首长为首,成员包括槟第一副首长拿督查基尤丁、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槟州秘书拿督斯里法立占,以及州财政司莎鲁巴希雅,以监督首长机构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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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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