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追讨石油稅历时9年
丹政府撤诉讼

(吉隆坡28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向中央政府追讨石油稅诉讼在历时9年后,今日正式在高庭落幕。

丹州政府今日在高庭通过终止诉讼通知书,撤回在2010年向中央政府所提出的诉讼。



丹州政府代表律师阿丽雅指出,他们已入禀上述的终止诉讼通知书。

法官拿督阿末巴仄随后撤销此诉讼,条件是不得再重新入禀诉讼,以及双方已达致协议。

法官没有对堂费作出谕令。

高级联邦律师娜特拉是代表作为本诉讼第二答辩人的中央政府。

5月21日,丹州政府已通过在5月13日入禀的终止诉讼通知书,撤回向第一答辩人国家石油公司,所提出的追讨石油稅诉讼。



2014年7月2日,联邦法院谕令此案交回高庭审理,以根据2012年法庭条例第14A条文,通过就法律课题进行陈词,无需经过完整审讯的方式审结。

以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都哈密为首的五司指出,由于没有争议,法庭无需针对此案传召证人供证。

联邦法院是在驳回丹州政府针对上诉庭的裁决,所提出的上诉后,判如上述。

上诉庭在2012年4月26日维持高庭裁决,也就是这宗民事诉讼,只需通过法律课题定夺。

不过,高庭尚未聆审相关的法律课题。

2010年8月30日,丹州政府起诉国油,将对方列为唯一一名答辩人,不过,中央政府过后成功申请介入,成为第二答辩人。

丹州政府要求国油针对丹州沿岸所生产的石油,支付拖欠及未来的款项,而这方面的事项已列入石油开采协议中。

丹州政府在诉讼中要求取得赔偿和堂费,惟它没有列明向国油索取的总额。

根据1975年5月9日签署的丹州石油协议,已清楚阐明国油需支付石油收益的5%现款,不管石油是由岸外或岸上开采。

丹州政府指出,协议也列明一年两次支付现款,分别是3月1日或之前,以及在9月1日或之前。

经济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今年3月7日指出,丹州政府撤回诉讼后,中央政府将会发放石油税给丹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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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布拉能源获5年合约 为国油提供水下服务

(吉隆坡29日讯)沙布拉能源(SAPNRG,5218,主板能源股)宣布,获得为期5年的泛马水下服务合约,为国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服务。

根据周一的文告,合约已从今年2月21日开始,直至2029年2月20日,期限为5年。

负责的工作范围,包括提供潜水支援船舶、空气潜水系统、远程操作车,及其它相关水下服务。

“这也包括了PTTEP沙巴和PTTEP砂拉越水下设施结构、管道和其他设备的海底检查、维修和维护、废弃、干预、海底退役等工作。”

上述合约属于“随传随到”形式,金额将按次数计算,因此,文告没有指明合约价值。

但沙布拉能源称,该合约预计将为集团贡献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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