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控收贿销毁犯人尿液样本
警员不认罪下月过堂

被告被带离法庭时,低头躲避镜头。

(马六甲16日讯)一名警员涉嫌收贿,作为销毁一名毒品案犯人的尿液样本的酬劳,结果被反贪委员会控上庭,他否认有罪,案订于4月19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菲达乌,29岁,之前是甲中央县肃毒组警员。他是因涉嫌收取该犯人的母亲的1500令吉贿金,于今日面对3项控状。



首控状指被告去年9月20日晚上10时在武吉峇汝,通过电话向法蒂玛索取1500令吉现款,作为销毁其子涉及毒品案的尿液证据。

第二控状指被告于去年9月22日,约下午5时15分,致电法蒂玛答应收取1500令吉贿赂金,作为销毁其子的尿液证据。

第三控状指被告于去年9月22日下午6时30分,在甲中央县警局,收取1500令吉贿赂金。

上述3控状中,被告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于贿赂金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王清贤,他在庭上建议3项控状共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法官纳西尔最后决定让被告以3项控状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被告代表律师是哈斯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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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行匪闯警局杀警】住家距案发警局仅7公里 嫌犯家人与村民不融洽

(新山17日讯)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中,疑似回教祈祷团(JI)成员的嫌犯,其家人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并不融洽。

据了解,嫌犯家人在甘榜双溪地南拉巴尼路的住家,与案发警局仅是7公里的距离。

据《大都会日报》记者观察,嫌犯家人的屋子在私人围栏区,进口处更挂上“禁止进入”的标志;区内有逾10户家庭。

甘榜乌鲁地南村长沙兹鲁依汉(41岁)说,这起袭击事件令到附近的居民感到担忧。

他强调,居民希望警方尽快调查,“我相信警方会采取行动并展开调查,以维持和平与和谐。”

4兄弟姐妹没上学

此外,村民法乌兹(39岁)说,据悉,嫌犯的4个兄弟姐妹都没有上学,是由父亲亲自教育。

他透露,嫌犯家人居住的地区相信已存在逾20年,估计有18户家庭。这个地方相对偏僻,且一直受到当局的监控。

“他(嫌犯)的兄弟姐妹没有接受正规的教育,而是由他们的父亲教育,极可能是接受极端主义的教育。”

他也是新山市政厅地南区市议员,他说:“居民对嫌犯住在这里感到担心,但我们相信警方的效率,确保事件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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