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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细历:法案通过无需2/3
落实回刑法违宪

蔡细历(中)被3D画吸引。

(三合港5日讯)马华前总会长丹斯里蔡细历医生指出,国会修改回教刑事法私人法案,只需要简单多数票就可通过,而此私人法案一旦在国会获得通过修改和落实,国家就出现两种不同标准的刑罚,抵触联邦宪法第8条:法律上人人平等。 

他强调,修改回刑法私人法案,不是一些人所说的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才能通过。 



他昨晚出席观赏彼咯夏乡节表演节目后这么说。 

“伊斯兰党在吉兰丹要修改355法案,即是判3年监禁、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和鞭打6次的刑罚,所要增加的刑罚的确是没有包括砍手砍脚,但是喝酒、偷情就要被鞭打100次,州政府是有权利增加鞭打的次数;而在联邦宪法,喝酒、偷情(两人同意下)却不构成任何罪,因此,国家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的机制,那是很明显地抵触了联邦宪法。”

他州跟进恐吓跑外资

他认为,一旦回刑法私人法案获得通过,接着下来登嘉楼、吉打和玻璃市就会跟进,这将会影响外资前来我国投资。外国人或会认为我国不是一个开明的国家,目前,世界上只有11个国家落实回刑法。

他有信心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会寻求解决方案。 



他说,在他担任马华总会长时,曾经说过在回教徒团结的大环节上、捍卫回教及面对所达致共识的问题上,不排除巫统与伊斯兰党会一起合作。

“5·05大选过后,巫统与伊党开始合作,吉兰丹修改回刑法时获得巫统议员的支持,而这次巫统部长让路给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向国会提呈修改回刑法私人法案,可看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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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登嘉楼考虑公开鞭刑

(瓜拉登嘉楼30日讯)登嘉楼新闻、宣传及回教刑法委员会主席莫哈末卡里尔指出,登州政府正考量是否根据时势发展,公开执行回教刑事法的鞭笞刑罚。

他说,这也是州政府加强执行回教刑事法的其中一项措施,一旦决定落实,也须遵守相关标准作业程序。

“目前是在马江监狱内,闭门执行鞭笞刑罚,我们会随时跟进,而且正考虑公开执行(鞭刑)。

“若从教育角度考量,违反回教法的人应受到公开惩处,不过地点限于回教堂、法庭或合适的场所。”

卡里尔昨日在出席登州回教司法局活动后,向媒体说,即便在监狱内施刑,也有一定的围观群,所以当局正考量相关因素。

此外,登州回教法首席法官拿督万莫哈末查基里说,根据现有的回教律法,法官有权决定施刑场地。

“根据现有法律,是在监狱内执行,除非作出裁决的法官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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