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联邦法院标杆性驳回政府准令申请
无权对集会公物破损索偿

(布城19日讯)联邦法院今天作出一项标杆性的判决,宣判马来西亚政府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下,无权提出公物破损索偿。

以东马大法官里察马兰郡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驳回大马政府提出的准令申请。大马政府是针对去年8月23日,上诉庭的判决提出要求上诉的准令申请。



无论如何,联邦法院并没有发出堂费指令。

大马政府是入禀联邦法院,要求诠释和平法令第6(2)(g)条文,包括和平集会主办方有责任确保集会不会造成财物及人体损害,同时宣判大马政府能向主办方申索任何的公物破损赔偿。

上诉庭去年8月23日维持高庭原判,驳回政府起诉净选盟3.0大集会主办方要求索偿12万2000令吉的诉讼;上诉庭也裁决政府不能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就大集会所发生的破坏向主办方索偿。

政府在2012年起诉时任净选盟2.0联合主席的拿督安比嘉及其他人,要求索取主办4.28净选盟3.0大集会,所造成的损失及清理费用;不过在2015年1月30日,高庭指由于起诉人无法提出证据,证明4·28净选盟3.0大集会所造成的损失,因而驳回政府要求索偿的诉讼。

安比嘉于2012年6月8日入禀高庭,反诉政府侵犯宪法赋予她参与4·28和平集会的权利。



她在反诉答辩书中指出,答辩人通过政府机构及其他方式,蓄意阻挠净选盟在独立广场举行的和平集会。

律师:法令没赋权起诉主办方

安比嘉代表律师汤米汤姆斯早前在联邦法院陈词时说,法令有强调主办的责任,却没有赋权政府起诉主办方。

高级联邦律师陆怡倩(译音)则认为,在上述条文下,主办方若违反条文,政府就有权提出索偿,包括在净选盟3.0大集会期间被破坏的16辆车。

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于法庭宣判后,在庭外接受访问时说,他们将会遵守法律,以及持续他们的工作。

“政府不应该因为和平集会,而惩罚我们。”

反应

 

要闻

净选盟警告雪政府 补选区设宴或违法

(八打灵再也26日讯)净选盟警告,雪兰莪州政府于新古毛举办开斋节茶会,且将日期落在新古毛州席补选提名日,或违反1954年选举犯罪法。

净选盟说今日发文告指出,该活动与新古毛州席补选提名日同时举行,涉及传统开斋节茶会活动仪式,如派“青包”等。根据选举犯罪法,在选举期间办宴会(kenduri),或赠送金钱礼物等活动,都属于违法行为。

净选盟警告,不要在茶会及选举期间,利用州政府资源。

“州政府需确保活动不会被用为介绍执政党候选人的平台,例如旗帜或其他竞选方式,协助他们的候选人。”

净选盟呼吁所有政党、雪州政府及联邦政府,在竞选期间,坚持道德标准,维护选举干净与公平。

雪州政府的开斋节茶会是由州政府举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州行政议员及领袖将会出席,并预计迎来访客2万5000人。

新古毛州席补选落在5月11日。行动党委派房地部长倪可敏的新闻秘书彭小桃上阵新古毛,国盟候选人为土著团结党乌雪区部代主席凯鲁亚兹哈利。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