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美查1MDB 
60亿债券资金去向

(纽约28日讯)美国联邦调查局已在追查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之前替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发行60亿令吉债券后,有关筹集到的资金去了何处。

知情人士指出,联邦调查局及司法部已传召与1MDB熟络的银行,查询高盛集团东南亚地区前主管莱斯纳与大马人的政治关系。



美国官员也询问莱斯纳与刘特佐之间的关系。

美国调查人员查询,有关资金是否从与莱斯纳有关的银行户头转至与大马政府相关联人士所控制的实业。

根据彭博社报道,莱斯纳的代表律师哈利斯拒绝针对此事作出回应;至于刘特佐位于香港晋玮金融的职员接听电话时,表示刘特佐“没空”。

美国官员已针对1MDB课题多次审查与高盛集团有关的个人交易。

1MDB前职员嘉丝敏卢曾转账6位数款项进入莱纳斯户头,不过记者无法与她取得联系。



美国积极调查1MDB资金的去向,瑞士、新加坡、香港、卢森堡等国家也刻在调查,当1MDB资金被挪用购买豪华房地产、艺术品,奢华派对、制作电影等,究竟银行和个人扮演什么角色?

高盛集团及司法部也拒绝置评此事。

根据美国检察人员认为,刘特佐是1MDB的核心人物,1MDB于2009年成立时,他受委为顾问。

刘特佐早前接受报章访问时形容本身在1MDB扮演非正式顾问角色,并强调本身没有违法。

一名知情人士认为, 莱斯纳并非是受调查的目标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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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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