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网传男子掌掴没戴头巾女子
槟希盟妇女组报警

槟州希盟成员党妇女组联袂国、州议员针对男子因女子没戴头巾而掌掴对方的短片,向百大年警方报案,前排左起玛希达、卡斯杜丽、瑟丽娜、林秀琴、诺查丽娜与艾达,后排左三起林俊杰及兰加巴。

(槟城19日讯)针对社交媒体广传一男子因女子没戴头巾而掌掴她的短片,槟州希盟成员党妇女组联袂国州议员向百大年警方报案,吁警方介入调查,以防事主重犯。

槟州民主行动党妇女组政治教育局主任瑟丽娜市议员强调,向女性施暴事件不应发生,因知悉无人报案下警方未展开调查,她毅然于今日报案,要求警方展开调查。



她与一行人今日向百大年警方报案后对此事件发表讲话。

她表示,根据短片,事发时现场有许多旁人,因此吁请女事主和在场者挺身向警方报案作证,保护没戴头巾的妇女,也防止暴力对待妇女事件重演。

瑟丽娜说,戴头巾并没有强制性,妇女有选择权。

受害女子应报案

槟州希盟兼槟州民主行动党妇女组主席林秀琴州议员谴责施暴的男子,并表示暴力对待妇女是令人无法接受的。



峇都加湾区国会议员卡斯杜丽指出,女子没戴头巾而被掌掴事件若不制止,或会被诠释为受到鼓励,这是具危险性的。

她吁请受害女子挺身向警方报案,促请警方列为全国问题处理。

她说,警方勿因为没接到报案而未采取行动,这犹如有人辱骂首相的帖文出现时,警方就会在没人报案下上门捉人的情况,恰恰相反。

回教没强制女性戴头巾

诚信党妇女组主席艾达指出,没人可恁意施暴或以暴力来解决事情,女子戴头巾与否,回教有许多方式可对妇女进行劝导,并非采取上述暴力方式进行,而妇女也有选择的自由和权利。

土团党妇女组主席玛希达说,回教没强制女性戴头巾,她坚决反对暴力,必须避免问题重演。

槟州人民公正党妇女组主席诺查丽娜希望男女须明了彼此以及妇女的权益,妇女面对任何暴力事件时,不应缄默,应速报案。

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兰加巴指出,针对此案,警方无须等到接到投报后,才展开调查。

他举例,有人被谋杀时,警方也同样在没接到报案下到场调查,并非没人报案就无需调查。

他说,此种情况下,警方自行报案是基本要求,这事件在社交媒体广传后,显然已有犯下罪行之嫌。

他说,警方应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或324条文展开调查,同时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也可根据条文采取应有行动。

反应

 

要闻

男子掌掴青年案 2受害者求助律师索偿

(吉隆坡21日讯)中年男子当街掌掴和恐吓两名青年一案,虽然已经有刑事判决,但持续在网上发酵。两名受害者也正式求助律师索偿。

名为“跨界律师 Katherine Susan Lee”的脸书专页今午发文和视频指称,受害者已经向她求助。

“这个律师信,我是出定了,法律程序是肯定走了的。(除非当事人决定不追究)”

谈到蓄意伤害他人财物,她则指最低刑罚是入狱1年、最高5年、罚款或是两者兼施。

吴健南愿提供援助

过去的案例中,法庭在裁决时会考虑被告背景、是否有犯罪记录、求情内容。判例中大多会选择罚款,而不是将对方送入监狱。

此外,执业律师吴健南较早前也表明,非常乐意为日前在公共场合被掌掴和恐吓的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寻求民事损失索偿。

他在脸书贴文说,这包括手机、医疗费、伤痛等普通赔偿。

同时,他也要求总检察署交代,为何没有在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提控对方恐吓?即便被告是在公共场合作出有关非常严重的恐吓言论。

吴健南是针对本月14日傍晚约6时,在文良港翠湖园商场的露天停车格发生一名华裔中年男子,不满被一辆轿车的高灯直射至眼睛疼痛,而数次掌掴2名青年的案件,发表贴文。

他在文中指出,通常殴打有轻重之分,包括有无用武器、暴力程度,以及对受害者所造成的伤害程度。

此案被告王国勤(译音,54岁)20日分别在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及第427(蓄意破坏)条文下被控,被告表示认罪后,遭判罚款共4500令吉。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