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纳吉首日自辩宣读书面证词
同意设SRC确保能源供应

纳吉(左)与支持者握手。

(吉隆坡3日讯)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出庭自辩,成为我国史上首位出庭自辩的前首相!

被告纳吉今早选择在吉隆坡第3刑事高庭的证人栏宣誓自辩,并念出其长达243页的书面证词。



纳吉念出书面证词时,先是叙述自己的背景,包括曾经担任的公职等后,就开始解释有关最初为SRC母公司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成立背景。

内阁勉强接管TIA

纳吉指出,内阁于2009年批准中央政府接管登嘉楼投资机构(TIA,1MDB前身),是项勉强的决定,以避免让登州政府和时任国家元首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觉得“丢脸”,也为了避免我国的债券市场受到全球负面影响。

他说,登州政府和登嘉楼大臣机构(MBTI)在2009年初和端姑米占一起决定,以110亿令吉的资本成立一个主权财富基金,并将之命名为TIA。

他指出,上述资本应从拖欠于登州政府60亿令吉的石油税取得,其余的款项是通过发行由中央政府担保的50亿令吉伊斯兰中期票据(IMTN)筹集。



“虽然IMTN已发行,但州政府和MBTI无法就(发行)IMTN的条款取得同意,因此内阁于2009年8月8日,批准中央政府接管TIA。”

纳吉披露,他在2010年8月从1MDB收到一封信函,1MDB建议成立拥有策略资源的公司,以达致可以确保能源供应持续的国家目标。

“既然第10大马计划已于2010年6月10日推介,我认为(成立)SRC公司符合时宜。”

他指出,在实现第10大马计划的目标上,政府当时已考量天然资源,如煤、石油和天然气需求增加的因素,以促成有关发展倡议取得成功。

“刘特佐是苏丹米占顾问”

纳吉指出,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当时与时任国家元首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殿下及殿下妹妹东姑拿督拉希玛相熟,而根据他的了解,登嘉楼投资机构(TIA)是刘特佐、苏丹与登州政府讨论下的“产物”。

“刘特佐是苏丹米占在TIA的顾问,他将自己形容为一名在西亚国家具影响力的人物,让我相信他肯定有能力促进(与)他们(西亚国家)之间的投资和伙伴关系。

“这些国家因为油价攀升,也拥有额外现金,因此,我认为刘特佐的影响力和关系,确实会更有利于达到1MDB所想要的目标与投资。”

沙菲依:未参与决策

纳吉在SRC没个人利益

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依在念出辩方开场白时说,其当事人纳吉在涉及有关SRC公司的事务上,是获得公务员退休基金局、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和内阁的认可和批准。

他强调,纳吉由始至终在SRC公司内,并没有所谓会与其公职有所冲突的个人利益存在;而纳吉的行为,是基于政府和我国的最大利益而促成。

他指出,纳吉并没在SRC公司营运和事务上,对隶属公司董事局权限的事务,进行控制或向董事局下达指示。

他说,SRC事务都是交给有能力、资格与经验的董事局成员,根据公司的最佳利益作出决策。

此外,沙菲依指出,纳吉不知道和没有参与促成一些交易的事情。

当中包括SRC在2014年12月24日将4000万令吉汇给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GMSB),这笔钱之后再转入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IPSB)户头;IPSB在2014年12月26日分别将270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汇入尾号为“880”和“906”户头(皆是纳吉的大马伊斯兰银行户头)、两笔钱于2014年12月29日分别再汇入Permai Binaraya私人有限公司和布特拉首要建筑私人有限公司;以及1000万令吉于2015年2月5和6日,从SRC银行户头汇入IPSB,IPSB再于2015年2月10日将1000万令吉转入尾号为“880”户头。

被控挪用基金案的阿末扎希也现身法庭。

逾50支持者庭外声援

纳吉是于2018年7月4日和8月8日,因为此案分别被控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及3项洗黑钱罪名,共7项罪行。

根据控状,纳吉被指于2011年8月17日至2015年3月2日期间,犯下以上罪行。

此案于今年4月3日开审,经过57天审讯及控方传召57名证人后,控方在8月27日宣布完成举证工作。

11月11日,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吉隆坡第3刑事高庭,宣判纳吉7项控状全部表罪成立。

今天上午,纳吉抵达吉隆坡法庭大厦后,先与支持者祈祷,之后才步入法庭大厦,并和已在旁等候的逾50名支持者握手示意,感激他们特地前来声援。

一些支持者也高喊“抗争到底”口号,给力纳吉。

身分证不在身上

今日也发生一段小插曲,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自辩的纳吉,在准备宣誓自辩前,因身分证不在身上,立即向坐在庭内公众席的助理示意,要求取得自己的身分证。

纳吉助理随后步出庭外,并赶在纳吉刚宣誓完毕后,通过纳吉律师团成员将身分证送到纳吉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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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诉讼持续逾200天 高庭首次安排周六审讯

(吉隆坡2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高庭首次安排在星期六进行审讯。

此案于今早8时30分开庭,由高庭法官拿督柯林聆审此案,被告纳吉则被监狱局官员押送到法庭受审至下午。

此案于 2019 年 8 月开审,由法官柯林(现任上诉庭法官)审理,第49名控方证人,即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继续出庭供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传召第50名证人

在上一次审讯期间,控方传召第50名证人,即前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出庭供证,接受控方的盘问后,高庭择定了数个周六作为审讯日期,分别是4月27日、5月4日、5月25日、6月1日、6月8日及6月15日。

截至目前,诉讼程序已持续了200多天,共有50名证人被传唤出庭作证,其中包括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1MDB前董事丹斯里依斯米及时任总执行长拿督沙鲁。
 
71 岁的纳吉在1MDB案中面对4项滥权收贿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21项涉及相同金额的洗黑钱控状。

诺艾达:纳吉相信
沙地政府控制黑石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向高庭供证时表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相信黑石亚洲地产伙伴公司(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是由沙地阿拉伯政府控制或拥有。

该公司被指接收来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资金,再转入纳吉的个人户头。

陈金隆持有黑石公司

根据控方的开案陈词,黑石公司是由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同伙陈金隆所持有。

纳吉被控1MDB洗钱案今日续审。

37岁的诺艾达是控方第49名证人,也是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她在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询问关于黑石公司和纳吉个人户头之间的交易时说,纳吉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录取口供时,向反贪会透露此事。

当旺阿兹万询问是否认同反贪会向纳吉录取口供时,纳吉指他相信黑石公司是由已故国王阿都拉领导的沙地阿拉伯政府所拥有时,诺艾达表示,是的,没错。

诺艾达也同意在反贪会录取口供期间,纳吉从未看过任何文件显示陈金隆是黑石公司持有人。

没向陈金隆录口供

她也同意纳吉不曾指示陈金隆于2012年把908万9927令吉30仙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以及反贪会并没有就该交易向陈金隆录取任何口供。

此前,报道指刘特佐成立这家离岸的空壳公司,并刻意取名为黑石公司,试图与另一家成熟的地产公司同名,以此鱼目混珠策谋从1MDB刮取亿万令吉的资金。

现年70岁的纳吉面对4项利用本身职权从1MDB资金收贿合共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涉及相同金额的21项洗黑钱控状。

法官拿督柯林定案件于下周二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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