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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数十万美元转账高盛要员
美国检审1MDB前职员

(吉隆坡19日讯)美国检控官正检审一名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职员,被指把数十万美元转予高盛集团前东南亚区主席莱斯纳的指控。

《彭博社》引述消息人士指出,上述转账是投资于一家初创公司,莱纳斯获得1MDB前职员的支持。



另一名消息来源则指出,高盛集团内部调查并未察觉这项转账纪录,表明任何转账或沟通都是发生在高盛集团网络以外。

三名熟悉调查人士指出,更广泛而言,检控官正在调查数年前高盛集团协助1MDB筹得超过60亿美元时所扮演的角色。他们说,最近检控官正加强这方面的努力。

消息说,随着新加坡、卢森堡和瑞士追踪资金如何流动,司法部盗窃统治(Kleptocracy unit)也加入1MDB案调查。

高盛集团没被控

莱斯纳自今年1月以来,一直处于休假状态,随后辞职。《彭博社》报道,莱纳斯尚未被控,其代表律师并未回复电话及电邮评论此事。



此外,银行发言人指出,高盛集团也没被控,惟拒绝进一步评论。

高盛曾是提供1MDB服务的主要银行,并为该公司3项收购交易提供了咨询服务,同时也为1MDB发行高达65亿美元(253亿令吉)的债券,高盛集团获得5亿9300万令吉佣金及费用。

莱斯纳自1MDB设立,就为它提供顾问服务,是在2012年和2013年参与上述交易的银行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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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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