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申请检讨需2周
黄伟益控煽动29日过堂

行动党成员陪同黄伟益到法庭面对煽动指控,左起黄爱琴、王宇航、雷尔、黄泉安及黄伟益。

(槟城5日讯)基于面对煽动提控的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代表律师哥宾星,需要两个星期向高庭提出检讨其当事人并无煽动意图的申请,因此地庭法官依布拉欣批准将案展至本月29日过堂。

或受加巴星上诉案影响



黄伟益今日是由另一位律师雷尔代表出庭,雷尔表示,基于哥宾星在已故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加巴星的煽动提控中向上诉庭上诉仍未有定案,而该案或会对黄伟益的案件有所影响,因此向高庭申请提出检讨。

黄伟益是由也是蒲种区国会议员的哥宾星、也是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的兰加巴及斯里德里玛区州议员雷尔代表出庭抗辩。主控官为林素歆。

今日陪同黄伟益到法庭的行动党员包括日落洞区国会议员黄泉安、市议员王宇航及黄泉安特别助理黄爱琴。

地庭法官依布拉欣指出,他受到指示加速审理此案,他准许将此案展至本月29日过堂。

槟城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被控于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下首控触犯煽动罪名时不认罪,法官依布拉欣谕令案展今日过堂 ,并准予1人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



黄伟益是因为一篇在一家本地华文报章刊登,由他撰写的“烈火莫熄再响起?”文章,在煽动法令下被控。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下若罪名成立,最高刑罚是不超过3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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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法令更着重物管经理/黄伟益

下个月就要到砂拉越古晋举办分层管理一天工作营。这是砂拉越立法议会在2019年通过分层管理法令,并在2022年3月1日生效以来,我们第一次举办这类工作营,就是为了让砂拉越人更深入了解,并让这项法令在执行时恰到好处。

如果我们深入研究砂拉越州议会所通过的2019年分层管理法令,其实绝大部分的内容,跟国会所通过的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没有太大的分别。不过,砂拉越的法令却对物管经理的角色有更多着墨,同时对物管经理有更多约束及法律的保障。

举例说来,砂拉越2019年分层管理法令第78条文阐明物管经理的权利及职责,而法令第77条文更是阐明物管经理的独立性。这包括任何人或公司若在这个楼盘牵涉其专业或财务利益,则不得受委为这个楼盘的物管经理或管理代理人(Managing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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