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55万贪污案
乡村部前秘书长偕儿不认罪

莫哈末阿里夫(后中)及其儿子(前左)出席地庭面控,神情黯然。

(吉隆坡21日讯)乡村及区域发展部前秘书长拿督莫哈末阿里夫及长子涉嫌55万令吉贪污案,今天在地庭面控,惟他们皆不认罪。

60岁的莫哈末阿里夫及35岁的长子阿末祖凯里分别面对去年在沙巴郊区供电计划收受55万令吉贿赂,以及串谋的指控。



另外,阿末祖凯也于今午在莎阿南法庭被控相同罪名。

现年60岁的被告莫哈末阿里夫被指于去年8月21日下午约4时,以本身秘书长地位和34岁的阿末祖凯里串谋,在一家俱乐部向Wazlina有限公司董事莫哈末沙菲安索贿20万新元(当时约55万令吉,现约69万令吉),以作为批准该公司在山打根郊区设立价值5750万令吉太阳能发电工程的代价。 

他们两人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可在第24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罚款是受贿金额的至少5倍,或1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允被告20万保外



代表反贪会的主控官丹纳威鲁副检察司,原先向法官阿祖拉艾薇建议每人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要求将被告儿子的案件从莎阿南法庭,转移至吉隆坡法庭同时审讯。

不过,莫哈末阿里夫代表律师沙拉胡丁再丁则认为,每人100万令吉保外候审的条件过于苛刻,因为被告财产已被反贪会充公,而且保释金并不是惩罚被告的形式,而是为了确保被告出庭,为此他希望法官批准每人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且以被告住家地契抵押。 

“如果要将莎阿南法庭转移至吉隆坡法庭,则必须要在该处申请,因为目前被告仍居住梳邦再也,加上多数的证人也在该地。”

法官最后批准每人以20万令吉保外侯审,并且需交出护照,同时也谕令案件在3月20日过堂,以呈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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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易华仁涉嫌贪污案】两商人是“非常亲密朋友” 易华仁:出于友情收礼

(新加坡8日讯)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涉嫌贪污案在高庭过堂,辩方指易华仁是在友情的基础上收下“非常亲密的朋友”的礼物,他没理由怀疑两名商人朋友有任何不良的意图。

据《联合早报》报道,辩方也称控方试图延迟举行涉及新加坡酒店与地产大亨王明星控状的审讯,却没有提出这么做的充分理由。

为此,辩方星期三(5月8日)向高庭提出刑事动议(criminal motion),寻求法官在今年8月至9月同时审理涉及两名商人的所有35项控状,而不是分成两个审讯。

代表易华仁的文达星高级律师在庭上进行陈词时指出,控方想让法庭先审理涉及另一名商人林国城的控状,是因为控方想借此审讯了解辩方的抗辩理由,然后以此准备王明星控状的审讯。但在辩方看来,两套控状有其相同性质,例如易华仁都是把王明星与林国城当非常亲密的朋友。

不过,高级副总检察长戴伟雄驳斥,涉及王明星与林国城的两套控状性质不同,一个与新加坡F1有关,另一个则涉及林增建筑与陆路交通管理局之间的合约关系,而且两套控状所涉及的礼物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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