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洗黑钱逾百万
隆市厅前高官加控3罪

沙布丁(右)在入庭面控时,尝试躲避媒体的镜头。

(莎阿南8日讯)继昨天面对6项收贿罪控后,法庭今天加控吉隆坡市政厅公共交通及工程组前高级副主任(公共)沙布丁3项涉嫌洗黑钱控状,涉及款项达100万零187令吉。

58岁的沙布丁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在法官罗兹拉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沙布丁被指使用4万3000令吉现金,向一家罗里经销商东主黄少明(译音)购买一辆罗里,有关款项是洗黑钱活动得来的款项。

他被控去年5月1日,在蒲种一间店内犯下上述罪行。

此外,他在第2项控状下被控拥有从洗黑钱活动得来的66万3017令吉现金,他被控去年5月9日在安邦一间住家犯罪。

根据第3项控状,他被控拥有从洗黑钱得来的29万4170令吉,他被控于去年5月9日,在Sasrestu有限公司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在上述所有控状下,沙布丁被控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涉嫌非法活动收益交易)。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判处最高15年监禁和罚款不少过非法活动收益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获准10万保释

来自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主控官聂哈丝丽妮副检察司说,基于沙布丁罪行严重,控方不建议保释,不过如果法庭认为可保释,控方建议10万令吉保释金及两名担保人保释。

被告的代表律师艾曼说,其当事人昨天在吉隆坡地庭面对6项涉嫌收贿的控状,已缴付12万令吉保释金。

“我要求法庭考量上述案件,并订较低的保释金,因为法庭昨天已谕令我的当事人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他没有潜逃的理由。”

罗兹拉批准被告以10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释,并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此案将于下月20日重新过堂。

被告缴付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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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行:下月呈合规建议 加强反洗钱反恐制度

(吉隆坡16日讯)国家银行表示,我国正采取措施加强在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AML/CFT/CPF)的规定与制度。

国行副行长拿督马祖尼山透露,目前正在制定新的国家反洗钱协调委员会路线图,概述调查、执法、协调和能力建设环节的关键举措。

“我国正在检讨着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特别是与监管、监督和执行有关的问题”。

马祖尼沙姆是在大马评估国家培训活动上致辞,他披露,我国将接受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下一轮相互评估审查。

大马作为首批进行相互评估的国家之一,根据评估流程,将从6月开始提交特定建议的技术合规性。

之后在9月份,我国将提交AML/CFT/CPF制度的有效性报告,然后明年2月实地探访,相互评估报告则预计在明年10月FATF全体会议上提交。

马祖尼山表示,我国其他优先事项,还包括更新具针对性的风险评估,加深了解扩散融资、虚拟资产、法人和法律安排领域。

“我们目前特别关注的是,与受益所有权和外国创建的实体相关的漏洞。”

他补充,国行已对金融机构采取了291项监管和执法行动,并没收了总计约11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资产。

国行的金融情报单位(FIU)还与国内执法机构和50多个外国同行共享金融情报,其中71%的披露与高风险犯罪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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