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洗黑钱与诈骗等
一大马企业列泰国特案

(吉隆坡21日讯)泰国特别案件调查厅把一宗涉及马来西亚企业的子公司涉嫌抵触泰国“1999年外商经营法”的受瞩目案件,列为“特别案件”。

根据“2004年特别案件调查法”第21条规定,如果认为该案件是一项严重的跨国犯罪或罪行,可能对国家的经济或金融造成负面影响,该特案厅就可把该项受调查的案件,列为“特别案件”。



泰国特案厅副总监苏里亚辛哈卡莫对马新社称,预计将在11月将其调查报告提交给该国的总检察长办公室。

报告11月呈总检察长

“我们已列此案为‘特案’,目标是该公司的持有人及股东。我们已多次传召被告们,但他们总是以在旅行中为由而没有出现,而且很难联系上他们。”

他说:“我们不会等他们,我们将继续进行调查,料将于今年11月向总检察长办公室提出检控。”

他说,约50名与该大马企业合作的泰国公民也被传召问话,询问有关公司的运作。



他指出,该大马企业在泰国有24家子公司,大部分在泰国南部省涉及各种类型的业务,从酒店到房地产和产业开发等。

根据马新社,该家大马公司面对洗黑钱的指控,欺骗该公司股权结构以隐瞒外资对企业的所有权和持有土地(外国人被禁止在泰国买地);非法从境外采购巨额资金,经营可能对泰国经济造成负面影响的企业及逃税。

泰国4个执法部门分别是泰国毒品监控局、反洗黑钱办公厅、禁毒处及特别调查部,曾于今年7月来马进行调查。

早几个月前,由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领导与多个执法机构联合成立的执法队,曾到该公司展开突击行动,并冻结该公司银行户头的巨额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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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35日举证·传召50证人 纳吉洗钱滥权案控方结案

(吉隆坡3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在2019年8月28日首日开庭审讯后,今日终于来到控方结案阶段。

控方在本案共传召50名证人。

控方带队的副检察司阿末阿克朗说,如果本案有了表面罪证,纳吉被法庭谕令答辩,控方献意的证人名单中共有49人。

他说,控方今日正式结案。

“控方总共用了235天来完成举证。”

本案于今早开庭续审,控方传召了第49名控方证人反贪会查案官诺艾达、第46名控方证人前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洁蒂以及第39控方证人大马银行前董事经理谢德光出庭继续供证。

随着3人在今日结束供证后,阿末阿克朗于今日下午约5时15分告诉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控方已传召完所有的50名证人,辦方也完成盘问所有控方证人。

此前,法庭已为此案择定多个审讯日直到12月,也已两度在周六开庭进行审讯。

随着控方今日结案,科林劳伦斯也择定7月26日,让控辨双方提呈第一轮的书面陈词,各造最迟需要在8月9日提呈所有的书面陈词。

他也择定8月19日至22日,以及9月份的其中8天,让控辨双方进行口头陈词。

纳吉是在2018年9月20被控上法庭,面对4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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