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收贿108万
隆市厅前高官控6罪

(吉隆坡7日讯)吉隆坡市政厅公共工程与城市交通局前高级主任因收贿108万令吉,今日在地庭面对6项贪污罪控状,他皆不认罪。

根据第一至第五控状,被告沙布丁(58岁)被指在2018年6月9日至2019年5月8日期间, 以时任公共工程与城市交通局高级副主任身分,分别向负责公共设施改善工程的分包商收取分别10万、70万、10万、1万及2万令吉贿金,作为替相关分包商处理事务的报酬。



他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也被指在2018年8月13日至19日期间,身为公务员,在知悉本身与Tegap Elit有限公司董事之间有公务关系下,向前者收取15万令吉贿金,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12万元保外禁出境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建议,让被告以15万令吉保释金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需交出护照,以及每月首个星期往隆市反贪会办事处报到一次,直至审结为止。

被告辩护律师哈米迪诺指出,保释金的用意旨在确保被告如期出庭,并非用以惩罚被告,且被告有高血压,需与其妻子共同养育3名仍在求学的孩子,恳请法官降低保释金金额。



法官阿祖拉最终允许被告以12万令吉、2名担保人保外,并下令被告需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且每月需前往隆市反贪会办事处报到。

此案将于2月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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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敦马2子发联合声明 “我们非反贪会调查对象”

(吉隆坡27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两名儿子丹斯里莫扎尼和米占发表联合声明指出,他们并非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的调查对象。

在该联合声明中,他们强调两人所接获的通知指他们是被指涉嫌违反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一名嫌犯的儿子。

“我们了解整个调查的目的是确定我们的父亲敦马哈迪是否在任职首相期间,滥权为我们谋取利益。

“我们希望有关指控是错误的,以证明我们多年来都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一切,且不涉及任何犯罪事项。”

联合声明也感谢反贪会于今年1月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1 )(b )条文通知延长他们申报资产的日期。

“与媒体报道相反,我们并不是反贪会的调查对象,我们希望通过此声明,以正视听。”

他们声称需要申报过去43年内的资产。

“由于信息逐年稀缺,若反贪会能够指明调查的特定时间段,则将对他们的调查更具重要意义,同时这也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

“有人因此指我们因拥有庞大的财富,所以需要更多时间准备,这完全不对。”

他们说,大部分文件已经不存在,尤其是来自金融机构,甚至来自公共领域的文件。

“即使是内陆税收局或公司注册局,也只要求纳税人保留7年的完整记录。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一直努力尽可能收集这些文件,但有些文件几乎不可能找回,因为有关文件已经不存在。”

马哈迪于4月16日声称反贪会在发给他儿子米占的通知书中,阐明马哈迪涉嫌触犯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即利用职权或地位获取利益。

反贪会后来给予米占及莫扎尼从4月26日开始30天的延长期限,以向反贪会申报其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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