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法官:双方仍在“辩诉”
黄宗华案下判没那么快

(纽约7日讯)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今早在纽约法庭面控,联邦法官郭佩宇在庭上说,此案不会很快下判,因为双方仍在“辩诉”。

黄宗华代表律师阿格尼菲罗在出庭后受访时说,他在与检察官讨论后,改变主意,并指“我们不是积极地进行答辩谈判。(我们)将考虑每个被告可用的选择。”



阿格尼菲罗说:“现在说还为时过早。很难处理被关在地球另一头的监狱中的当事人案件。

“我认为,把他带到这里是明智之举。美国的案件不会就这样消失,而我认为把他带来这里最好,并跟进此案。”

检察官指控,贿赂与回扣是在高盛集团为1MDB发行债券,协助筹集超过60亿美元(约249亿令吉),及支付约6亿美元(约25亿令吉)的费用给银行时所发生。

此前,高盛集团东南亚区前主管莱斯纳已承认有罪,即通过贿赂大马与阿布扎比官员及规避高盛集团内部会计,密谋洗黑钱并违反美国海外贿赂行为法令。

黄宗华也被控违反美国海外贿赂行为法令及密谋洗黑钱。他的下个审讯日落在本月23日。



另一被控者疑是刘特佐

另一个被提控的人,据称是盗取1MDB数十亿美元的幕后指使人——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

美国检察官正寻求脱售刘特佐位于洛杉矶,价值3900万美元(约1亿6188万令吉)的豪华别墅,这别墅被指是盗用1MDB案的资金所购买。

阿格尼菲罗说,他2月在大马时,已经告知大马当局说他的当事人黄宗华要到美国面控。有必要的话,黄宗华将会继续留在美国,为自己抗辩。

他表示:“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自从他被关在大马监狱以来,我和他说话只有4个小时。”

相关新闻:

黄宗华3控状不认罪 美国法庭准逾8千万保外

黄宗华为何样子变了?

反应

 

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