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案件不特殊无需移交高庭
地庭审马大讲师煽动案

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

(吉隆坡13日讯)马大法律系讲师阿兹米沙隆副教授被控煽动案,将在地庭审讯。

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今日驳回阿兹米律师哥宾星要求将此案移交高庭的申请后,作出上述裁决时指出,法庭认为,若申请人(阿兹米)的案件在地庭审讯,对阿兹米而言并非不公平或不合理的事。



“此案并非特殊案件,法庭认为,申请人没有提出确凿的理由,解释为何他的案件不应由地庭审理。

“因此,法庭驳回上述申请,在地庭的案件继续进行。”

高庭也驳回哥宾星要求展延明日地庭审讯的申请,并谕令这项展延申请需向定下审讯日期的地庭提出。

较早前,主控官苏海米副检察司指出,阿兹米的案件并无特殊情况,以致他需要将其煽动案移交高庭审理。

不过,哥宾星指出,刑事程序法典第417条文阐明,高庭有权移交此案,并获高庭聆审。



“如果我的当事人是在地庭受审,其上诉权利将在上诉庭结束。”

现年46岁阿兹米于2014年9月2日在地庭否认,针对2009年的霹雳危机发表煽动性字眼的控状。

他被指于2014年8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在吉隆坡警察总部犯下上述罪行。

阿兹米也是马大学术人员协会主席。他也否认一项指他在相同时间和地点,针对有关危机刊载煽动性字眼的交替控状。

阿兹米所面对的主控状和交替控状,分别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和4(1)(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的最高刑罚是罚款5000令吉或坐牢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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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警总长证实Papagomo被捕

(吉隆坡30日讯)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证实,因涉嫌针对国家元首发表煽动性言论的部落客Papagomo已被捕。

他说,原名为旺莫哈末阿兹里的Papagomo,于今日中午在文良港的住家被捕。

“当今大马”寻求警察总长确认社交媒体平台有关Papagomo被两名警员逮捕的短片时说“是,证实(被捕)。”

拉扎鲁丁说,当事人将被带回金马律警局接受调查,及在1948年煽动法令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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