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冠英:按时间表APEC后交棒
“敦马提早走或引混乱”

林冠英(中)移交1亿令吉的模型支票予姆加希(右三)。左二起为秘书长峇德里和阿米鲁丁。

(布城15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认为,希盟应让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在今年11月主持亚太经济合作(APEC)论坛后才移交首相职。

他说,要迫使马哈迪提早离开可能会引起混乱。



林冠英说,目前无任何理由及原因要特别召开希盟最高理事会讨论首相交捧时宜。

“首相在11月交棒,离现在不远,就让他按照首相建议的时间表来交棒,让权力移交在无干扰和有秩序下,顺畅进行。”

林冠英也是财政部长,他今日在财政部移交1亿令吉的宗教学校拨款予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姆加希博士后,针对首相马哈迪指,如果希盟成员党都认为他应该辞职,让路给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他就会宣布离开的言论,这么回应。

停止争论损害经济课题

“就让首相依据其建议的时间,确保所有事情顺利进行,没有任何干扰。”他强调,只有按照这方法,才可以确保可顺利移交职权。



“首相这么说,是反映他的开明,即希望最高理事会做出决策,他会接受,这可能会引起很多的猜测与谣言。

“目前不应该再别争论和挑起可损害经济发展的课题,我们必须确保经济持续增长,履行2018年大选的竞选承诺,顺利移交职权。

“我们现在是履行责任,以便在第15届全国大选时,充满信心地面对人民,才可以在大选取得胜利。”

出席者包括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姆加希博士、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米鲁丁及秘书长峇德里。

另一方面,财长也说,政府今年提供给宗教学校的拨款从去年的5000万令吉增至1亿令吉,分别是宗教学校5000万、私人宗教学校2500万令吉和私塾25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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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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