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冠英:报章不能自由刊登
“只有政府可定新闻真假”

林冠英(左三)对于因为教唱“GST歌”被调查不解,并对大卫马塞尔(右二)及沙迪斯(右三)被提控一事表示同情及支持。

(槟城23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认为,即将于下周在国会寻求通过的打击假新闻法案,将比1998通讯及多媒体法令更“糟糕”。

他说,该法令一旦通过,所有新闻都必须经由政府查证,未来只有中央政府可确定任何新闻的“真假”。



“如果政府说这是一个女人,你不可说这是一个男的,因为只有政府可‘决定’真假。”

他说,更甚者,报章未来不但不能“自由”的刊登新闻,相反的,必须依据政府的决定而辨识有关新闻“真假”。

而让他更担忧的是,打击假新闻法令难免将会被作为加强版后的1998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以用以对付反对党及反对党政治人物的“武器”。

林冠英今早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针对其日前因为教唱“GST歌”而被执法单位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一事发表上述言论。

“国阵或用于掩饰丑闻”



他提及,本身因为教唱“GST歌”而被调查是无法接受的,因为根据该法令下的233条文阐明,任何人通过社交媒体者发表威胁、下流、虚假、恐吓或冒犯言论,意图滋扰、欺凌、威胁或骚扰他人,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然而,GST并不是人,但我也是受到对付。”

他也强调,一旦反假新闻法案通过,不排除将会成为国阵用于掩饰丑闻的工具。

槟州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博士则表示,反假新闻法案将会成为国阵用于消灭异议分子声音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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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扣税支持信予演唱会案 林冠英:胡栋强应质问旅游部

(槟城30日讯)对于民政党槟州主席胡栋强质问林冠英,旅游部在2019年发出扣税支持信予演唱会的事件上,林冠英回应表示,胡栋强应该去质问旅游部,而不是诽谤他。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9年,有关演唱会于2019年在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台湾艺人陶喆与信经纪公司在观众入席后,才以承办单位WGW娱乐公司无缴付演出费余款为由,临时取消演唱会。

胡栋强针对上述事件召开数次记者会,针对旅游部发出扣税支持信一事质问林冠英,林冠英则以诽谤为由,于2021年1月13日入禀法庭起诉胡栋强,同时,《中国报》因报道相关事件,一同被起诉。

此案在昨日(周一)开审,今日续审。林冠英代表律师西门慕拉里在庭上询问,胡栋强质问林冠英的时候,是否具备正当的理由?

对此,林冠英表示,对方并未针对此事对旅游部作出任何询问,反而是攻击他。

另一方面,此案第二答辩人为《中国报》,其代表律师游文礼询问林冠英,是否认同相关新闻必须经过其同意才能刊登,林冠英对此回应,至少需要尝试索取回应。

游文礼进一步询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曾要求林冠英回应有关事件,但不曾得到答复。

林冠英表示,至少对方曾经询问,他也因此没起诉该网媒。

游文礼问,林冠英可以等记者来索取回应,或者自行发文告回应,林冠英指出,新闻一旦刊登就已经造成伤害,记者应在刊登前询问,而非在刊登后。

游文礼再问,所有新闻在刊登前都须取得林冠英的回应才能刊登,后者表示,当报道内容涉及指控他滥权时,有需要。

游文礼表示,为何不在事后发布文告进行澄清?

林冠英对此回应,伤害已经铸成,无法挽回。

上述案件将分别在5月2日、3日、21日及27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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