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替刘特佐伪造文件 未举报可疑交易
瑞银前女高管坐牢罚款

(新加坡16日讯)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事件的新加坡瑞意银行(BSI)一名前女高管,承认替大马年轻刘特佐伪造文件及未向当局举报4笔约6亿令吉的可疑交易,被判坐牢两个星期和罚款1万元(约3万1000令吉)。



被告谢尤凤(45岁,译音)是第二个被治罪的被告。

她和上个月被治罪的银行董事经理易有志(57岁)是下属与上司的关系。面对七项控状的易有志被判监18个星期和罚款2万4000元(约7万4000令吉)。

易有志当时是马来西亚籍富豪刘特佐的客户关系经理,被告从旁协助他,听从他的指示行事。

被告在2012年11月20日,有理由相信四笔转账交易可疑,却没向当局举报。

这四笔款项包括于同月2日从Good Star公司转给阿布扎比科威特马来西亚投资公司的1亿5300万美元,以及同月5日把同笔款项从该公司转入刘特佐的父亲刘福平的户头。



同月7日,1亿5000万美元从刘福平户头转到刘特佐户头。

当天也有一笔1亿1000万美元从刘特佐的户头转入Selune有限公司。

被告在2014年2月18日和5月19日,分别协助易有志伪造推荐信给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和协助富豪家族理财室(Family Office)的公司KENDRIS,指刘特佐的家族在新加坡和瑞士都有该行户头,并且信誉良好。

助杨家伟伪造推荐信

此外,谢尤凤在2013年12月23日,协助杨家伟(33岁)伪造推荐信给Citigroup的反洗黑钱与制裁,遵从部门主管。

被告面对三项伪造文件罪及四项没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的罪状。

控方以其中两项伪造文件和一项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的罪状让她认罪,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包括被告和易有志在内,共有四人涉案被控,其中杨家伟不认罪,案件已审决,法庭定本月21日裁决。另一名被告洪伟庆(38岁)的案件在审前会议阶段。(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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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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