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投诉期间耽误缴罚款
司机列黑名单被停驾

郑祐良(左起)、李国飞及张健峰展示他们写给部长和总监的信函,以及获得的“新罚单”。

(布城18日讯)电召车司机短暂停车下客接罚单后,向陆路交通局总监及交通部长投诉及等待回复,惟期间耽误缴还罚款和上庭期限被陆路交通局列入黑名单,如今因无法更新驾照不能载客,生计受影响 。

司机李国飞(38岁)较早时于今年8月16日,因为吉隆坡金三角商业区P南利路短暂停放让乘客下车,当场被2名陆路交通局官员发出违规罚单。



他指当时是繁忙时段,泊车处又被封,加上看到有其他司机同样停车下客,所以自己也在路旁停放乘客,而且时间也很短,不影响交通,惟却只有他被取缔,因此通过民政党求助希望撤销罚单。

料想不到的是,向交通部申诉一事未获回应,结果耽误还罚款被列入黑名单,随着驾照于12月届满无法更新,现在不能继续驾电召车谋生。

李国飞今早在民政全国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张健峰陪同下,亲自前往交通部申诉,获得部长政治秘书的助理接待和协助,以“重发罚单”方式处理,让他的罚单上诉期和缴还罚款期限展延至明年2月中。

未决定缴罚款或等上庭

李国飞声称,基于目前未决定是要先缴还罚款以更新驾照继续载客赚钱,或是等到明年2月上庭为自己讨回公道,仍需时考虑。



他坚称本身当天没有犯错,所以才会在事后向张健峰求助以讨回公道,但现在却面对无法更新驾照手停口停的窘境。

出席者还有民政公共服务与投诉局副主任郑祐良。

致函交长及交通局

两造3个月没回复

张健峰说,他们于8月20日接获李国飞的投诉后,就写信给交通部长及陆路交通局总监陈述李国飞的遭遇,希望2人能够撤销其罚单。

“该罚单是在11月18日上庭,而在这3个月间,我们没有得到两造回复,直到耽误还款时机,12月16日事主驾照到期欲更新时,就被告知列入黑名单。”

他表示和李国飞直接到交通部了解后,才知道陆路交通局已经针对投诉作出调查报告及交给部长与总监,但两者没有指示,也没有回复他们的信函。

“无论是撤销还是维持原判,理应回函告知我们,我们过去曾经写信给能源部长或旅游部长,都会答复我们。”

他说,如今虽获“重发罚单”,让事主有机会还罚款,但一旦还是等于承认当天有犯错,可不还等上庭争辩,期间却无法开工影响生计。

他表示当局的法律团队会提供事主法律咨询,让事主了解自己的权益再作适合自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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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未如期报税 公司董事罚款1.2万

(雪邦7日讯)一名电子和器材工程服务公司董事,在承认未如期呈交所得税申报表后,被判罚款1万2000令吉。

推事莫哈末布柯里昨日裁决,现年52岁的被告阿末沙鲁艾米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2个月监禁取代。被告选择罚款。

控状指出,阿末沙鲁艾米必须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77(1)(b)条文,如期透过C表格提呈2021年课税报税给内陆税收局总监。

但他在截止日期结束后的7个月内,或2022年7月31日前,未有合理原因不呈交。

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77(1)(b)条文规定,被告阿末沙鲁艾米(52岁)须通过C表格提呈2021年税务年所得税申报表。

但他在截止日期结束后的7个月内,或2022年7月31日前,未有合理原因不呈交,因此抵触相同法令第112(1)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是来自内陆税收局的莫哈末丹尼尔,而被告则无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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