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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查期间不允咨询律师
MEIO前总监诉反贪会被驳

(吉隆坡26日讯)高庭今天驳回大马对外情报组织(MEIO)前总监拿督哈莎娜起诉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诉讼。

哈莎娜指反贪会在扣留她协助调查第14届全国大选资金滥用案期间,不允许她咨询律师,有违基本人权而提出诉讼。



高庭法官诺丁哈山在判决时说,刑事程序法典第28A(8)及(9)条文阐述被扣留者的权利,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第5(3 )及8条款。

法官:符暂停权利条款

“两方面都没有否决咨询律师的权利,但这里是说明被扣期间的暂停权利问题。”

法官说,联邦法院早前也提及咨询律师的权利是自被捕日算起,但前提是它不会妨碍警方的调查工作。

“警察有责任保护公众。但有关权利不应行使在不利于警方调查工作的事件上。



“我沒有偏离法院的理由。”

法官指出,暂停权利不单受到大马司法的认可,同样也应用在新加坡及印度。

哈莎娜代表律师拿督沙哈鲁丁较后向记者说,他将针对此裁决上诉至上诉庭。

哈莎娜在此诉讼中是要求法庭宣判,反贪会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8A(8)和(9)条文下发出的通知信,以限制起诉人在扣留期间咨询律师权利的行为,违反了联邦宪法第5(3)条文及第8条文。因此,上述第28A 条文不合法、无效及不能对她执行。

哈莎娜另一名律师凯鲁在宣誓书也提及,他们的律师楼于8 月28日接获哈莎娜遭反贪会逮捕的通知,她的家人要求他们翌日出席在布城推事庭进行的延长扣留程序。

他们原计划在推事进行延扣程序前,在扣留室会见哈莎娜,了解她遭逮捕原因和当局所援引的条文。

不过,凯鲁说,他们在延扣程序时接获一封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8A(8)和(9)条文下发出的通知信,限制或阻止哈莎娜会见律师。

事实上,按联邦宪法第5(3)条文,遭逮捕者须有基本人权,即咨询律师及由律师辩护的权利。

哈莎娜8月29日起遭延扣6天,以协助调查大选资金滥用及滥权案,9月3日在反贪会口头担保下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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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玻璃市大臣儿控滥权贪污 反贪会料下周完成调查

(吉隆坡15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特别行动组高级主任拿督阿兹米披露,反贪会仍在处理玻璃市州务大臣莫哈末苏克里之子,以及其他数人被指涉嫌滥权和贪污指控的调查报告。

据《阳光日报》,阿兹米预计反贪会将在下周获得调查结果。

“反贪会正在完成调查,希望会在下周有结果,最迟可能是下周三。”

4月26日,玻州大臣的儿子遭反贪会延扣后获准保释,与他一起被捕的还有其他4人,他们被指控涉嫌伪造文件申索60万令吉;所有人皆以1万令吉获得保释,惟须每月到反贪会报到。

此前,反贪会逮捕了6名据信与此案有关联者,6人是在玻璃市反贪会录供时被捕。

否认捕5州议员助查

另一方面,阿兹米驳斥了反贪会将在近期逮捕5名玻璃市州议员以协助调查的指控。

“目前,这些指控皆不属实。”

据了解,这5名州议员分别来自伊斯兰党和土团党,他们的名字是在大臣之子录供时被提及。

阿兹米也否认一批反贪会总部查案官已在数日前抵达玻璃市收集新证据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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