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律师公会:限制出国权利
政府滥用自由裁量权

(八打灵再也20日讯)大马律师公会强调,政府随意对特定人士发出“禁止出国令”,有滥权之嫌,此举将不可避免地被视为公然企图恐吓行使自由行动的权利者及揭露不法行为者,并要他们噤声。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史蒂文迪鲁发文告说,该公会对联邦政府及州政府推行“禁止出国令”及限制国人行动一事感到遗憾,这看似曲解现有法律规定,或更糟的是,在无任何法律依据下行事。



“政府禁止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出国,就是让人不安的例子。”

对于内政部副部长拿督努嘉兹兰指“政府有权限制任何人出国,这是移民局权限,无需解释”的说法,大马律师公会不表认同,并强调当局没有自由裁量权,以限制国人出入境旅游的权利。史蒂文迪鲁批评,政府毫无限制地使用自由裁量权是荒谬之举。

“政府在限制国人旅游的权利方面是受限制的,只有在特定法律如1967年所得税第104条文及1967年破产法令第38A(1)条文下,才能限制当事人出国。

“1959年/1963年移民法令没有明文规定可以禁止国人出国旅游。”他认为“禁止出国令”违反了联邦宪法第5(1)条文阐明赋予国人生活及个人自由的权利。”

移民局有责任说明禁足理由



史蒂文指移民局不能在没有任何书面理由下禁止个人出国,当国人基本权利被否决,移民局有法律义务及责任,对禁止特定人士出国,提供理由。

“无法说明为何禁止他人出国,反映移民局恁意以自由裁量权,限制特定人士的行动自由,这会引致当局滥权的看法。

“为了维护法律和司法原则,执法当局需有问责制和透明的决策,绝对不能积累或不法行使权力。

“别忘了国会已批准修正1948年煽动法令,允许国人批评政府,但政府迄今拒绝让它生效。”

大马律师公会呼吁政府,立即撤销对玛丽亚陈及其他人士的出国禁令,停止以不正当手法让批评者噤声。政府也受促采取具体措施,接受有建设性的批评,在正义基本原则下保障公民发表言论及行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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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中国人经营电子废料厂 移民局逮33无证件员工

(八打灵再也18日讯)移民局执法队突击巴生一间电子废料工厂,在现场检查35名外籍人士后,逮捕其中33名没有合法证件的外籍男女。

由该局的反人口贩运及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单位所组成的执法队,是前天下午约1时30分根据接获的公众情报,指该工厂疑涉嫌非法经营并雇用可能存在人口贩运剥削成分的外国人后,到场调查。

移民局总监拿督鲁斯林事后发文告表示,此次行动是根据国家人口贩运指标指南 (NGHTI) 2.0来识别人口贩运受害者。

“我们在此次行动中共对35名外国人进行了检查,过后逮捕其中的33人,包括2名中国男子、27名缅甸男子、2名柬埔寨男子、1名缅甸妇女和1名柬埔寨妇女。 所有被拘留者的年龄都在19岁至40岁之间,他们在过去4个月里被改造成宿舍的工厂内工作和生活。

“这些外国人在被捕时身上都没有合法证件,据信他们的证件在疑是中国公民的工厂经营者手中。”

涉及分离有害物质

他说,该工厂的运作方式是处理电子废料,当中涉及用贵金属溶解和分离有害物质。根据起获的发票发现,收到的电子废料只有一定数量,只能确保在一周内处理完成,因为该过程只能由熟练的中国工人监督。

“为了隐藏这一活动,该中国公民在离开我国前,会转到其他从事相同活动的工厂。成品完成回收后,相信利润约为30万至50万令吉。”

鲁斯林说,根据从被捕的外国人获得的情报,怀疑该公司以我国公民名义注册,但由中国公民作为代理人管理。

“移民局将继续根据所获得的护照号码追查有关业主,包括这土地的地主。目前援引移民法、护照法,包括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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