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廖中莱:征路费非反击狮城
确保外国车缴清罚款

(梳邦再也17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说明,新加坡必须了解我国向该国车辆征收20令吉过路费(RC),纯粹是交通部的安全考量,即维护国家安全和执法效率,而非为了反击新加坡实施的车辆入境准证费(VEP)。

他说,新加坡早在1973年就推行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当时大马车辆入境新加坡需缴交10新元,如今提高至35新元。



“20令吉还包括为期5年一次,10令吉的注册费;这是我国要确保入境大马的车辆,在离境时必须缴清所有罚款,所以我们是在安全考量下推行过路费。”

他今午出席农历新年道路安全运动推介礼后,在记者会上指出。

续与新加坡协商

他说,我国会继续针对此事,和新加坡协商。

询及我国会否针对新国徵收的过路费措施采取相应行动,廖中莱说,这必须再做详细研究,目前还未带至内阁讨论。



我国在去年11月,向所有从柔佛新山关卡及马新第二通道关卡入境我国的外国注册车辆,征收20令吉(约6.44新元)过路费;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昨天则发文告说,对应我国去年11月征收过路费的措施也决定征收等额过路费,并在下个月中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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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骚扰案嫌犯 前女警曹遭判罚8000令吉

(吉隆坡13日讯)一名前女曹长收贿6000令吉以包庇一名骚扰案嫌犯,今日被吉隆坡地庭判处罚款8000令吉。

39岁的被告玛蒂莎是在2项替代控状中认罪,法官苏珊娜因此做出上述裁决,若无法缴纳罚款,被告可以监禁40天取代。

《大都会日报》报道,根据替代控状,这名吉隆坡刑事调查局妇女及儿童性犯罪组前助理查案官,被控于2022年在吉隆坡警察总部及蕉赖9英里的加油站,向一名男子收受60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检控官努鲁阿提卡副检察司表示,贪腐罪已损害警察的名声,并且降低社区对警方的信任。

“被告收受贿赂,不对性犯罪嫌犯采取行动。公共利益因素是法庭在决定对被告的处罚时,主要考虑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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