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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马驾照计划兴讼遭驳回
8驾驶学院诉交局失败

(吉隆坡1日讯)高庭今日驳回8家驾驶学院针对“一个马来西亚驾驶执照援助计划”(BL1M),起诉陆路交通局及政府等五造串谋牟利的诉讼。

高庭法官拿督杨惠婵同时谕令这8家驾驶学院需支付合共6万令吉的堂费。



无法证明损经济利益

她在长达49页的书面判词说,8名起诉人在本案中所挑起的3项课题,都无法证明有关计划已损害他们的经济利益。

起诉人是指答辩人串谋进行不利于起诉人的计划、第一答辩人陆路交通局前总监拿督索拉违反他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 (2 )条文下所应履行的法定责任,以及索拉与陆路交通局对起诉人有任何不公平的歧视行为。

法官指出,在检视证人证供、文件证物及律师提呈的案例与书面陈词后,起诉人指控答辩人串谋的说法是无法成立的。

法官认为,起诉人驾驶学院登记考取B2执照的人数下跌,并非因有关计划所导致,当中也有其它原因。



199元考摩托车驾照

首相是在2013年1月31日在亚罗士打推介有关计划,当时,青年及体育部长兼巫青团长凯利透露,这项计划不仅可提高公路安全,同时可让50万名介于17至40岁的大马公民以199令吉的费用,考取摩托车驾照。

此计划较后遭本地驾驶学院表达强烈不满,并在2013年8 月15日入禀高庭,起诉索拉、巫青城市事务秘书署(SHEB)主席东姑阿兹曼、MyEG服务有限公司、陆路交通局总监和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五答辩人。

没涉营运无需申请执照

针对起诉人指索拉违反法定责任的指控,法官杨惠婵说,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 (2 )条文阐明,并没有赋予陆路交通局总监特定的权力来处理特定的事项。

法官指出,陆路交通局总监的职责,是应对全马所有公路运输的事项给予一般监督和指导。

法官说,东姑阿兹曼和MyEG服务有限公司并不持有或涉及任何驾驶学院的营运工作,所以他们在落实有关计划时所扮演的行政者角色,无需申请任何执照。

MyEG须付1.5万堂费

法官说,索拉就此不能对没有抵触法律的东姑阿兹曼及MyEG采取任何行动。

另外,就MyEG服务有限公司向8 名起诉人提出的“反起诉”,法官透露,高庭早在2014年2 月27日驳回MyEG要求撤销诉讼的申请。

法官说,MyEG并没有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因此高庭假设MyEG已间接承认起诉人其实并没有滥用司法程序提出诉讼,就此,MyEG须支付1万5000令吉堂费给起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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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家论股

热门股:MyEG 阻力RM1.00

MyEG(MYEG,0138,主板科技股)的日线交投走势,于4月30日闭市时报收93.5仙,按日上扬2.5仙或2.75%,在对称三角形形态突破之后,呈现持续上升趋势。

它的整体股价或在短期内延续上涨,上探1.00至1.02令吉的阻力水平。

支撑水平处于87.0至89.0仙。

30/04/24行情
闭市:0.325令吉
起落:0.005令吉
成交量:240590宗
最高:0.33令吉
最低:0.315令吉
52周高:0.33令吉
52周低:0.25令吉
本益比:20.6倍
周息率: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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