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安努亚慕沙:巫统事先未曾和伊党商讨
“想听伊党说什么”

安努亚慕沙(左四)与国阵成员党领袖开会讨论“双补选”竞选机制。左起为刘华才及马青技职教育局主任刘振国。

(吉隆坡27日讯)巫统宣传局主任丹斯里安努亚慕沙强调,巫统同意让伊斯兰党在国会提呈涉及回教法庭的私人法案,是想给机会伊党解说有关详情,他不违言这可被诠释为巫统与伊党“合作”,但双方不曾就此开会讨论或达至共识。

“我们没讨论详情,伊党已在国会提呈这私人法案达3次,我们想听听伊党到底想说什么,若不允许辩论这法案,你不知道他们有何意图及不知道法案详情。我们至今没做出任何决定。”



他强调,该私人法案是建议修改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其中两个条文,这并非回刑法案,回刑法案也不曾在国会出现。

安努亚慕沙在记者会上说,国阵不曾与伊党坐下来讨论任何事,国阵国会议员也不涉及任何决定:“我们不会(对这法案)说是或否,但我们同意聆听,让国会议员了解详情,给机会伊党提呈(法案)是唯一方式。”

让国会议员了解详情

他强调,巫统与伊党没有任何讨论,伊党也还没解释这法案,况且这辩论在下一轮国会才开始,在该私人法案提呈前,任何相关批评皆不公平。

“这私人法案与政策有关,属敏感及重要课题,不是任何个人能给予意见的。”



“回刑法案不曾在联邦阶段出现,目前只是在吉兰丹政府(州议会)提呈,这是州事务。很多人混淆了,指伊党获准在国会提呈回刑法案之说,是错的。”

达致“提呈”共识非“通过”

针对伊斯兰党青年团团长聂阿都指伊党私人法案获准提呈到国会,是伊党与巫统合作的体现,安努亚慕沙不否认这种诠释方式,但强调两党只是达至“让私人法案提呈国会”的共识,而非“让私人法案通过”的共识。

“(伊党)能这么诠释,因为昨晚是政府动议让伊党提呈私人法案,伊党肯定开心,这可被诠释为一种合作方式。

“事实上,这类合作不是首次,涉及国人及国家利益的事,执政党与反对党皆经常合作,例如当年伊党精神领袖兼吉兰丹州真巴卡区州议员拿督聂阿兹逝世,国阵也没派人竞选,我们这也算是合作。”

他说,国阵在有关人民利益的事宜上,准备与伊党合作。

刘华才:行动党须负全责“林冠英应引咎辞职”

民政党全国副主席拿督刘华才博士说,伊斯兰党得以强大及不断向国会提呈涉及回教法庭的私人法案,民主行动党需负上责任,该党总秘书兼槟城首席部长应引咎辞职。

他说,行动党在上届全国大选要求人民支持伊党,促使伊党如今势力壮大,还不断提呈私人法案。

“行动党不能只是与伊党撇清关系,这不能表达他们对此事的真诚及悔意,反之林冠英需辞去槟城首席部长及行动党总秘书职,以示负责。”

谴责阿莎丽娜动议

刘华才也谴责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在国会下议院动议,让国会优先处理伊党相关私人法案。

他强调,民政党反对回刑法的立场坚定,也已向国阵成员党表达看法。

刘华才说,民政党已对“双补选”作好准备,并会全力支持国阵候选人,争取更多华人票。

国阵团结应对双补选

安努亚慕沙说,国阵成员党将在江沙及大港选区补选中合作,共享宣传平台并积极接近民生,表达国阵以民为本的诉求。

他与国阵各成员党宣传局领袖开会,讨论国阵在“双补选”的竞选机制后召开记者会说,国阵成员党将积极会见基层,包括华印裔选民,聆听他们的问题。

他强调,国阵各成员党虽然经历许多风波,但国阵无论何时皆团结一致,以同一团队出发,反对党对国阵的污蔑不会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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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登嘉楼考虑公开鞭刑

(瓜拉登嘉楼30日讯)登嘉楼新闻、宣传及回教刑法委员会主席莫哈末卡里尔指出,登州政府正考量是否根据时势发展,公开执行回教刑事法的鞭笞刑罚。

他说,这也是州政府加强执行回教刑事法的其中一项措施,一旦决定落实,也须遵守相关标准作业程序。

“目前是在马江监狱内,闭门执行鞭笞刑罚,我们会随时跟进,而且正考虑公开执行(鞭刑)。

“若从教育角度考量,违反回教法的人应受到公开惩处,不过地点限于回教堂、法庭或合适的场所。”

卡里尔昨日在出席登州回教司法局活动后,向媒体说,即便在监狱内施刑,也有一定的围观群,所以当局正考量相关因素。

此外,登州回教法首席法官拿督万莫哈末查基里说,根据现有的回教律法,法官有权决定施刑场地。

“根据现有法律,是在监狱内执行,除非作出裁决的法官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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